從“中國好人”到階下囚,交警隊長案發前找“大師”保平安

撰文 | 熊穎琪 高語陽

從一名合同制民警到處級領導幹部,從“中國好人”“江蘇省道德模範”“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獲得者到階下囚,江蘇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尹志剛的人生可謂大起大落。

4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尹志剛案例剖析。2019年5月,尹志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8月,尹志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12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從“中國好人”到階下囚,交警隊長案發前找“大師”保平安

“孫子總喜歡讓我講警察的故事……現在卻因為犯罪給他們造成傷害,我萬箭穿心。”尹志剛說。

曾被評“中國好人”

尹志剛曾是淮陰市(2001年更名為淮安市)交警支隊合同制民警。早年曾是警界“新星”,他曾跳河勇救落水婦女、空手與持刀歹徒搏鬥負傷,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並先後獲得“中國好人”“江蘇省道德模範”“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觀海解局注意到,2010年7月,尹志剛入圍“中國好人榜”。在其事蹟中提到,他為一名就讀於職業技術學院身患白血病的學生髮起愛心募捐活動,且組織自己所在的大隊全體民警率先捐款。在短短20分鐘的時間,就募集到49500餘元。

2011年底,尹志剛被提拔為市交巡警支隊支隊長,從一名合同制民警成長到處級領導幹部,這在當地也引起關注。

不過,尹志剛並沒有保持住自己的初心。“看到周圍的人都在買別墅,感覺自己不比別人差、不比別人貢獻少,為什麼就比不過人家?”

於是,尹志剛開始嘗試收禮收錢,甚至逐漸在交警支隊營造了“送錢就能提拔”的氛圍。這些行為,最終把曾經意氣風發的尹志剛送入監獄。

安排親信把守重要崗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發文披露,據統計,2009年春節至2019年春節間,尹志剛共計220餘次收受他人錢物,光是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就收受賄賂312.8萬元,下屬行賄、送禮人員近40人。

尹志剛在人事任命上任人唯親。2012年初,他正式就任淮安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後,其原所在的二大隊幾個“鐵桿”下屬迅速佔據支隊重要崗位直至案發。在私下場合,這個小“小圈子”裡的人都叫尹志剛“老闆”。

來看看幾個崗位任命。

二大隊的李某是尹志剛的“小跟班”,2012年他先是被調到市車管所擔任考試股負責人,幾個月後,又獲提拔為車管所副所長,分管考試股。

考試股是腐敗問題高發領域,按照規定,相關工作人員應三年一輪崗,而李某在這個崗位一干就是7年。

另外,機關下屬企業津淮車輛檢測公司是交警支隊的重要“財源”之一,該公司主要經營車輛檢測、標牌製作、車輛維修業務等。尹志剛就任支隊長後,立即安排該公司原負責人輪崗,轉由親信張某擔任負責人,直至案發。

被提拔的李某和張某也都給了尹志剛“回報”。經查,2012年以來,李某先後十餘次送給尹志剛現金人民幣120餘萬元,張某先後十餘次送給尹志剛10餘萬元。

熱衷求神拜佛 手機安裝“風水羅盤”

尹志剛案發前後,淮安市交警系統先後有近10名黨員幹部落馬。2017年以來,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交警支隊縣處級幹部2人,各級科所隊正職10人、副職6人,普通民警7人。

下屬接連被查,尹志剛難逃干係,但他的解決辦法是,寄希望於“大師”。

2018年下半年,尹志剛兩名下屬落馬,尹志剛非但沒有主動向組織坦白,反而去找“大師”,寫下“平安”二字請“大師”測字。此後,他還安排家人去寺廟為自己求了一張護身符隨身攜帶。

而他熱衷算命、求神拜佛的行為由來已久。

辦案人員透露,尹志剛在家庭裝修、辦公室佈置、個人升遷等事項都依賴“大師”指點迷津。在他家中,“易經八卦”“風水研究”“辟邪衝煞”等方面的書籍、器具隨處可見,其手機中還安裝了多個類似“風水羅盤”等應用。

尹志剛也因此被紀委監委通報:目無紀法,不信馬列信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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