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拒絕加班讓你賠公司一萬八嗎?你還敢拒絕加班嗎?

沉默是金25630


聽說過。但現在是打工,並不是賣身。

不要說加班,就是曠工,最多也是按公司的規定,極端的也只是開除,不會賠償。而加班,國家是有法律規定的,一般以自願為原則。當然,某些情況下例外,如國家處於緊急狀態,需要你加班,你也只能加班,有能力加班而不加班甚至可能被採取強制措施,但也不會“賠償”。


皇家師爺


從道義說,企業員工也應是單位的主人,應自覺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管理,雙方捆在一起,將企業經營生產按市場要求竭盡全力,做好崗位工作,企業獲得長遠目標,員工獲得一份理想薪水。現今社會制度下也再三強調企業領導要盡最大的愛心關愛員工,而員工呢,儘自身最大努力為企業付出,企業內部形成一股強而有力的凝聚力,使企業經久不衰。

但從法律角度上去分析,企業為了突擊或力爭完成某時間要求內的交貨事宜,如不完成就會瞬間會使企業利益受損,市場是殘酷的。那麼貴企業明明知道檢驗這批生產任務的時間趨於相當緊急,又為什麼明知道這二位員工最近有可否為續簽勞動合同相關事宜鬧情緒而採取有何明確答覆,很簡單的一件小事,可事前做工作疏通,或明確答應或做思想工作等解決這批檢驗任務後,到時肯定續簽,也可以後觀察後,如二人表現不好,仍可採取終止勞動合同,這權力完全在企業方,說明企業缺乏手段。

另企業員工職責應做好完成企業規定工作時間內所考核的生產指標任務,除此外的加班,理應得到員工的自覺認可,他也可選擇放棄,儘管這二人所謂太沒責任性,那麼企業領導之前當得知這二位同志由於有情緒,就應馬上採取措施組織熟煉人員將檢驗工作順利擔當完成,因時間不等人,難道一家正規企業此檢驗工作就只有該崗位這二位同志熟悉?企業內會找不到其他合適熟悉該業務的同志嗎?顯然領導也太無能了吧!

因此,企業上訴,一審法院判二位檢驗員賠款一萬八,本人也不服,這是企業的責任,完全可事前作好人員安排,不至於失誤。二名員工可上訴更高層次法院,討回公道。


綠水青山1390


第一次聽你說。

不加班,如果有正常情況向領導說明一般不會扣工資的。但是,有些工種或者工作由於特殊任務必須要加班,那你還是規規矩矩去加班。單位按照規定給你加班費就可以了,也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是因為無理由沒加班扣一萬八,那就是個別的單位了,不知道這是啥企業加班費可以拿這麼多,是一個月加班費累加還是加上處罰呢?反正這個數字比較嚇人。假如加班可以拿到這個數,誰還請假?

從管理和合同上可以違規扣罰,但是起碼有個標準,不能想多少就多少吧?!不知道是什麼單位,標價如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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