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爾的“等效競爭者測試”:砸了自己的腳

曲創(原創)

競爭者的壟斷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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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說到,電腦芯片江湖上雖然構成簡潔明快,能打的就兩家,但也是步步陷阱,處處心機。

20年前,AMD技不如人,芯片性能不行,還得配個又大又猛的散熱片,低價格是他唯一的活命法寶。

英特爾雖然手握80%的市場份額,暫時感受不到對方的威脅,但也不敢掉以輕心,在通往壟斷的道路上不用揚鞭自奮蹄。

誰讓他們這些競爭者都有一個壟斷夢呢。

英特爾一方面不斷通過廣告強化自己的性能優勢,通過電腦品牌機廠商們的嘴說自己的好,強化自己和AMD的產品差異;

另一方面,給品牌機廠商們的廣告費用卻不是實報實銷,而是以“返利”的形式,要求他們採購的芯片數量達到要求後再給錢,品牌機廠商要是使用了AMD的芯片將造成直接的巨大經濟損失。

不用英特爾的芯片是不可能的,強大如戴爾、聯想之類也不得不低頭,在英特爾的“邊打邊拉”政策下,減少AMD芯片的使用數量。

除此之外,英特爾還會直接打錢,讓品牌機廠商們延遲AMD芯片電腦的發佈,或是乾脆不採用AMD的芯片。

連含蓄也不要了。

Media Markt是德國的大型電腦科技產品連鎖超市,英特爾堅持不懈得給他錢,條件是店裡不得銷售使用AMD芯片的電腦。


Money talks.

AMD cries.


如何實錘英特爾對競爭的殘害


反壟斷是個法律問題,得擺事實講道理。

我們都知道美國有個“辛普森案”(不知道的請Google、Bing一下),僅僅是證據鏈出了一點瑕疵,就沒法定他的罪。

大家雖然很氣憤,但也只能是氣憤。如果這樣就可以定罪,那麼以後都可以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定別人的罪了。

放過一個壞人,和避免冤枉一萬個好人。

哪個更重要呢?

這問題真令人頭疼。


英特爾的抗辯聽著很有道理:

“AMD的產品性能不如我,這是事實吧?那憑什麼就說是因為我才導致他賣不出去的?

就算我沒做這些事,他也照樣賣不出去!因為他產品不行啊!”


每當這個時候,我們就看著蹲在牆角的AMD恨鐵不成鋼:

能不能爭口氣?

自己不強大,就得被人欺負。


先來講道理。

芯片看著很小,技術含量卻很高。

英特爾的“等效競爭者測試”:砸了自己的腳

這是1971年英特爾推出的第一款芯片:4004。

我上課時會讓童鞋們猜這是什麼,有猜桌子的,有猜板凳的,有猜櫃子的,全是宜家風……

它的運行速度不到1M,用我們現在的眼光來評價,很古董。

現在的芯片這個樣子:

英特爾的“等效競爭者測試”:砸了自己的腳

外表變化很大,但更大的變化我們看不見。

如今的家用電腦CPU集成了超過20億個晶體管,1971年的4004只有2300個。

其實有一家公司造芯片的技術比英特爾還強,只是因為它的芯片從不給別人用,就經常被忘了:

英特爾的“等效競爭者測試”:砸了自己的腳

蘋果的A13,一個自帶神經計算的仿生芯片,聽上去已經不是個東西,而是個活物了。

A13每秒能做1萬億次運算,有85億個晶體管。它的上一輩,面積更大的A12X芯片中有100億個晶體管。


芯片行業需要高額投資、大量的技術積累、長期的持續研發投入,進入壁壘十分高。

有錢是基本條件,幾百億扔下去,水花都看不見,只是上一條最後的生產線就得30億美元。

錢還好說,就像海綿裡的水,只要願擠,總還是有的。可技術怎麼辦?硬擠也擠不出來。

芯片業的整體技術水平發展到了現在這個程度,門外漢再想從零開始進入,難啊難。

技術含量很高的行業理所當然得有很多專利保護。

這些專利絕大部分都在英特爾和AMD的手中,不過他們兩個早早就簽訂了交叉許可協議,彼此使用無障礙。

別人嘛,那就得好好談了。

用專利保護來給自己構築長城般堅實的進入壁壘,是IT界的日常。

嘿嘿嘿……


這個行業別人進不來,好容易有了一個AMD是唯一的競爭對手。

所以英特爾的排他性行為會對市場競爭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英特爾又說了:

“品牌機廠商們很厲害的!我的芯片只能賣給他們。

戴爾聯想個個強勢,惠普宏基不甘落後。我對他們沒啥市場勢力啊!”

呵呵,這話也說得出口?

80%的市場份額,加上不管是真實存在,還是宣傳的結果,總之很多人認為英特爾和AMD的芯片存在巨大差異,無法替代,AMD再便宜也不用。

還記得麼?最後AMD逼急了,免費送人家都不要啊。

英特爾只有一個,品牌機廠商卻有很多,反正都是電腦,替代性很強。

歐盟認為,品牌機廠商們之間的競爭很激烈,而芯片又是不可替代的必需零部件,因此品牌機廠商們面對英特爾沒有談判地位,只能按照英特爾的要求減少AMD芯片的使用量。


擺事實:“等效競爭者”測試


對熊孩子光講道理是沒用的,還必須得有懲罰,比方說揍一頓。

不過在揍之前得讓他明白為什麼捱揍,否則就白揍了……

(熊孩子內心波瀾壯闊)

在揍英特爾之前,必須得讓他明白原因。對了,這不是下雨天教育孩子,是法律問題哈,差點忘了。

證據!證據在哪裡??!

英特爾一直在強調,不是我狡猾,而是對手太弱。我不返利不排他,AMD也打不過我。

(牆角的AMD哭了起來……)

歐盟於是就順著英特爾的心思擺出了事實。


假設存在這麼一家芯片公司,“虛芯公司”,他的技術、成本什麼的和英特爾完全一樣,故名“等效率競爭者”(As-Efficient Competitor)。

現在“虛芯公司”要進入英特爾已經佔據主導地位的芯片市場,在英特爾的“返利”下,它是否能進得來呢?這就是“等效競爭者測試”回答的問題。

如果“虛芯”無法進入,結論就是英特爾的返利造成了市場圈定,妨礙了競爭。


固定成本與可變成本

現在我們要用到“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兩個概念,相信學過微觀經濟學的同學會有“賺到了!”的感覺。

“固定成本”指的是不管產量多少,都得付出這麼多的成本。典型代表是蓋房子的支出、裝修支出、研發支出、廣告支出等。

不管生產了多少、賣出去了多少,這些支出就這樣了,不會再多也不能再少。

“可變成本”就是那些產量增加就得增加,產量減少也可以減少,沒產量也可以不支出的成本。典型代表是原材料支出、能源支出、原材料和產品的運費支出等。


現在“虛芯”要進入,要是賣得比英特爾還貴不太可能吧?他只能是低價格,便宜能賣出去就不錯了。

“虛芯”的價格最低能低到什麼水平呢?

就是平均到每件產品上的平均可變成本,假設造一個芯片需要的材料錢是500塊,要是價格比500還低,那還是改行算了。


那麼,房租、研發、廣告這些“固定成本”怎麼辦?

這是個好問題,但這是個“虛芯”現在還沒能力考慮的問題。

我們現在說的是它能否進入市場,而不是能否賺錢。

活下去!先活下去!


假如測試的結果是,就算是和英特爾同等效率的公司,在“返利”的打擊下,連進入市場都不可能,那些效率上還不如英特爾的公司受到的打擊就更嚴重了。

這就是英特爾的“返利”妨礙市場競爭的實錘證據。

(哎?AMD你怎麼又哭了?)


一個市場,兩個分區


品牌機廠商們對英特爾的依賴程度很高,據此可以把芯片市場視為兩個組成部分:一個是被英特爾獨佔的,在這個市場裡品牌機廠商們別無選擇,只能買英特爾的;剩下的部分是“虛芯”可能和英特爾競爭的。

根據英特爾真實的市場份額,我們假設英特爾獨佔的部分是80%,“可能存在競爭”的部分是20%。

英特爾的“等效競爭者測試”:砸了自己的腳


英特爾“返利”的實質是,利用它在那80%壟斷市場的勢力,去壓低那20%的“可能存在競爭市場”中的價格,迫使競爭對手退出,或者是無法進入。

這個遊戲的關鍵就是“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二者的相對比例。

要弄清一家大公司的成本構成很難,特別是在對方極不配合的情況下,歐盟為此大傷腦筋,想法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搞英特爾的數據,最後大約算出了一個結果:芯片的可變成本大約佔35%,固定成本為65%。

結果出來後英特爾到處嚷嚷:算錯了!大錯特錯!嚴重低估了我們的固定成本!

看,跟你要數據你不給,現在人家結果出來你又嫌不對,這樣不太好。

下面我們來虛擬一套數字,看看這遊戲怎麼玩。

芯片單價1000元,市場總規模10000個;每個芯片的平均總成本是500元。

假設固定成本佔60%,總額是300萬,每個芯片的平均可變成本是200元。

在英特爾獨佔80%的市場中,銷量8000:


銷售收入:800萬

固定成本:300萬

可變成本:160萬

利潤: 340萬


在剩下的20%“可能存在競爭市場”中,英特爾怎麼賣呢?

假如無人競爭,價格依然是1000元:


銷售收入:200萬

可變成本: 40萬

利潤: 160萬

注意:固定成本剛才已經扣除了,因為和產量沒關係,生產8000個還是10000個都是那麼多,所以這裡就不用再扣除了。

如果“虛芯”來競爭,雙方開始價格戰,英特爾在這個20%的小市場中可以把價格降到多少呢?

最底限就是芯片的平均可變成本:200元,價格比這個再低就要虧。


“返利”所起到的作用,就相當於英特爾先穩穩當當地拿著80%壟斷市場中的340萬利潤,然後慢悠悠地踱過來在這個20%的小市場中和“虛芯”打價格戰。

我國“牛奶盒子壟斷案”(利樂包裝案)中的“忠誠折扣”也是同樣的道理。

如果英特爾把價格降到199,每個芯片虧1塊,他一共也就虧2000塊,那邊還有340萬的利潤,毛毛雨啦~~

可是“虛芯”就完蛋了,199的價格連可變成本都不夠,徹底無法進入。

花2000塊錢就可以滅掉一個競爭對手,實在是太划算了。

歐盟只要能夠證明,英特爾的“返利”能夠讓這個20%市場的價格降到平均可變成本(200)之下,就可以給英特爾定罪了。


英特爾的掙扎:萬物皆可固定成本


英特爾有點慌。

他感覺自己要栽在經濟學手裡了,把市場分成大部分自己獨佔的,和一小部分和別人競爭的,在這個小市場上要想證明自己的“返利”能夠讓實際價格降到了可變成本之下,這不難。

英特爾更慌的是,他要栽在自己手裡了。

這套“等效競爭者測試”的招數是他自己找來的經濟學專家顧問提出的,歐盟同意了,大家都按照這個出牌。

怎麼玩著玩著就要輸了呢?

轉身看看這兩位來自斯坦福和MIT的專家,英特爾不禁後背發涼。

難道……

英特爾的“等效競爭者測試”:砸了自己的腳

英特爾覺得自己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他說歐盟你算錯了,你嚴重低估了我的固定成本,同時也高估了我的可變成本。

我們先看看英特爾打的什麼算盤。

為了更容易理解,我們把數字設得極端一些:

芯片單價1000元,市場總規模10000個,平均總成本依舊是500元,但固定成本佔90%,平均可變成本只有10元。

在英特爾獨佔80%的市場中,銷量8000:

銷售收入:800萬

固定成本:490萬

可變成本: 8萬

利潤: 302萬

比剛才的340萬少點,但還是能賺很多。

在剩下的20%市場中,英特爾理論上的最低價格可以是10元。此時要證明他圈定市場,阻止了競爭者進入,歐盟就得證明“返利”能把價格降到10元以下,這個難度顯然比剛才要證明降到200元以下要大很多。

於是英特爾開始拼命拉高自己的固定成本,壓縮自己的可變成本。


首先,“生產成本要分兩種情況考察:高產量時為可變成本,低產量時得算固定成本。”

“嗯?為啥?明明都是一樣的生產過程。”

“呃,你看哈,產量低的時候我們的設備是不是也在運轉?比方新設備剛投產的時候,還有老設備快淘汰的時候,產量不高,可是成本一直在付出啊,是不是和產量的關係不大?

從這個角度理解,是不是應該列為固定成本?”

“這……,有點強行講理了吧?你們家設備“剛投產”和“快淘汰”的時間怎麼劃分呢?”

“這個我們自己說了算,基本上除了“剛投產”時期就是“快淘汰”期。”

呵呵……


其次,“原材料算固定成本,不能算可變成本!”

歐盟十分疑惑地舉著《微觀經濟學原理》問:

“為什麼啊?”

英特爾憋紅了臉:

“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這樣算我就完蛋了!”

“……”


第三,“廣告費肯定是固定成本吧?我們的返利支出也是固定成本沒錯吧?”

歐盟委員會詭異一笑:

“經濟學到底還是不紮實啊!一般的廣告費用的確是和產量沒關係,算固定成本。

可你們家的廣告返利和品牌機廠商的芯片採購量直接相關,這不就是和產量高度相關麼?妥妥的可變成本!”

哎呀,英特爾掉到自己挖的坑裡了,歐盟委員會終於出了一口氣。


接下來,英特爾開始賣慘了:

“各位聽我說一句,我這麼做也是有苦衷的。

芯片行業固定成本太高,耗資巨大。我得保證一定的產量才能活下去,和品牌機廠商的這些勾當只是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需求,維持產量啊!”

歐盟是一點面子也沒給:

“拉倒吧你!你家的產能什麼時候閒置過?!

你的外號叫“英缺貨”,你忘了人家聯想為了等你的CPU下鍋,活活餓暈過去的事了?”


最後,英特爾已經語無倫次了:

“我壓低價格也是迫不得己啊,AMD的價格那麼低,我不降價賣不出去……”

大家都鬨笑起來,法庭上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歐盟一巴掌扇過去:

“看看你的廣告在宣傳啥?

俺家芯片性能強,AMD芯片弱雞啊……

一分錢一分貨,便宜沒好貨啊……

你什麼時候和AMD打過價格戰了?從來都是高貴的人設。

你被迫和AMD打價格戰?鬼都不信!”

英特爾撲街。


尾聲


廠商打價格戰自然沒問題,價格競爭是市場競爭中最簡單直接有效的方式,也是廣大消費者喜聞樂見的競爭方式。

“返利”本身並不違法,違法的是英特爾附加在返利身上的那些排他性條件,是這些排他性條件圈定了市場,妨礙了競爭。

英特爾搬出來的“等效競爭者測試”大招似乎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

但是他不甘心,堅持不懈地上訴,手裡拿的還是“等效競爭者測試”。

“歐盟,你算錯了!

算錯了!

錯了!

……”


如今歐盟已經開始重新審理,結果如何?

我們吃瓜靜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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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創(原創)競爭者的壟斷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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