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兩年了,寶寶現在9個月,年底開工資開了一萬八,本來說好給他父母5000,給我父母500,去了還花唄借唄還有車貸手裡能剩個4.5千左右,結果他回來沒和我商量給了他父母一萬。
說是家裡也沒什麼錢,多給父母一些讓他們寬裕些。這樣還完所有的東西手裡能剩一千左右,我心裡很不舒服,覺得很不被尊重連商量都不商量就直接把錢給了。
我心裡突然冒出一種想法、如果你這麼做了又幹嘛找老婆生孩子呢,不結婚不生孩子你所有的工資都可以給父母也沒有人會不高興,也沒有人說你。
結婚的時候我一分彩禮沒要,樓房裝修加上辦酒席家裡欠了幾萬塊錢的債,又投資養羊,我倆為了減輕老兩口的負擔把樓房賣了,搬回農村和老人一起生活,平時的生活費也基本都花在家裡零了吧碎的花銷上,自己花的屈指可數。
甚至有時兜裡100塊都不到,話說他一個月工資5000去了車貸2500剩下的也夠花銷了,可總是看不見錢!本來尋思過年了手裡能寬裕點,這下好還是和平時沒什麼區別,他說沒錢了在和他父母要,可我不想總和老人伸手,那種感覺特別不舒服!
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做,會把心裡的想法說出來嗎,會和老公吵架嗎?反正我現在真的好想和他大吵一架,心裡特別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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