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捉金錢戒)的原貌和個人看法

絕對不可以供養金錢給比丘,只可供養佛陀允許的必需品,像:袈裟、藥品、書籍、或車票、船票、機票。如果你不確定比丘需要什麼,你可以問他,或邀請他有任何需要時可以向你開口要求。

2.供養比丘必需品的基金可以由淨人(為比丘服務的在家人)保管。淨人的職責是購買必需品,然後供養給比丘或全寺的僧眾。不應問比丘:“我該把這筆錢交給誰?”如果你這樣子問,比丘則不被准許說出淨人是誰。你應如此問:“尊者,我想供養給您,請問誰是您的淨人?”

3.將錢交給淨人,並教導他如何做之後,要通知比丘說:“我已經託付了必需品的基金若干元給你的淨人,當您需要必需品時,可以向他要求,他會供養必需品給您。”

4.如果你已經知道比丘的淨人是誰,你可以直接將錢託付給淨人,然後像上述第3條那樣通知比丘。

在戒律中,比丘有四條關係到錢的戒 ,即:

1. 金銀戒(rupiya sikkhapada捨墮第18條)

2. 金銀買賣戒(rupiya samvohara sikkhapada捨墮第19條)

3. 王戒(raja sikkhapada捨墮第10條)

4. 門答迦戒(mendaka sikkhapada南傳律藏·大品·藥犍度)

(不捉金錢戒)的原貌和個人看法

以上,佛教開始是不允許僧侶收錢的。但和尚要生活,又不肯工作養活自己。所以便發明了供養。

供養的好處也說了。

無量義經》:若善男子、善女人,若佛在世及滅度後,有得是經,歡喜踴躍得未曾有,受持、讀誦、書寫、供養,廣為眾人分別、解說是經義者,即得宿業餘罪、重障一時滅盡,便得清淨,逮得大辯,次第莊嚴諸波羅蜜,獲諸三昧、首楞嚴三昧,入大總持門,得勤精進力,速越上地,善能分身,散體遍十方國,拔濟一切二十五有極苦眾生,悉令解脫。

是不是好處多多?可佛教又說:請人誦經是沒有功德的。惡業自作,福報自修。

個人理解,一幫成年人不事生產。逃避責任。要努力工作的人養活他們,還要尊敬他們!!!若是不供養他們就威脅利誘。供養他們了還沒好處!!!!

這些還是比較好的,後來的什麼。一卷經多少福報?什麼福報迴向。聽起來和1040怎麼那麼像?

網絡上發表一下個人的意見,接受反駁,反彈謾罵。那麼一口你什麼都不懂不瞭解的大神請舉例打臉。畢竟傳播佛法也是你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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