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是正經金,人是正經人,為何不能拜?

這些年,隨著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的荷包也是越來越鼓。但同時,拜金主義甚囂塵上,“金錢萬能”漸漸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普世價值觀”,似乎所有人都在“錢程似錦”的康莊大道上“一往無錢”。

金到底是好是壞?能不能拜?淺談一下我的看法,乞廣大網友不吝賜教或板磚。

金,俗稱錢,雖然有時受人追捧,有時被冠以“萬惡之源”,“銅臭”之別稱,但本身並無好壞善惡之分。比如:同樣是錢,有的明星拿來吸毒嫖娼,有的明星卻拿來做慈善,捐建希望小學,你說它是好是壞呢?說白了,金錢本質上就是一種一般等價物,它可以儲存你曾經或者未來能創造的價值,以此購買你所需要的任何東西,而避免了以物易物的麻煩。

在我看來,那些所謂“惡金”的言行不過是譁眾取寵的故作清高而已,又或是“拉不出屎來怨茅坑”的甩鍋之舉。如果金錢是個人,他一定會指著這些人的鼻子跳腳大罵,“你養你老孃不用我嗎?全國那麼多窮困山區的小孩子食不果腹,衣不蔽體,你怎麼看不見?倒拿我嫖娼去了呢?”。“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說句不客氣的話,沒有金錢,你連“裝”的資本都沒有。

金是正經金,人是正經人,為何不能拜?

怪我咯?

為什麼拜金?有了它,你可以錦衣玉食,香車寶馬;有了它,你可以紙醉金迷,夜夜笙歌;有了它,你的門前車水馬龍,你的府邸高朋滿座;有了它,你甚至可以起死回生,妙手回春。所以,民間深信“有錢能使鬼推磨”,足見金的能力和誘惑之大。

能不能拜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既然金錢有那麼多作用,我們又是憑著合法的途徑獲得的合法收入,為什麼不能拜?問題是你獲得金錢的途徑和手段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社會倫理和道德?你是不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過度地拜金,而忽視了其他的價值?比如,正義,情感,愛和自由等等。

事實上,古往今來,雖然那些清高雅士聲稱“視金錢為糞土”,但是我敢肯定,拜金的人在數量上一定佔據絕對優勢。

回顧一下蘇秦的故事。「路過洛陽,父母聞之,清宮除道,張樂設飲,郊迎三十里。妻側目而視,傾耳而聽。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蘇秦曰:“嫂何前倨而後卑也?”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

蘇秦的經歷只是一個典型的代表而已,與金錢有關的詩詞歌賦,傳奇小說,諺語等等可以隨手拈來。由此可見,我們對於拜金是有深厚的傳統文化底蘊的。古代讀書人連求取功名都不忘這樣激勵自己,“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金是正經金,人是正經人,為何不能拜?

伯虎哥哥,說實話,你考取功名是不是為了我?

當然了,說了這麼多,並不是想論證拜金有多麼高尚,只是想說:金錢像麵包,車子一樣,只不過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能為我們提供各種價值。如果通過合法手段獲得合法收入,又沒有損害國家和公眾的利益,又有什麼不可呢?金錢沒有原罪,擁有財富並不可恥,只要我們沒有過度地拜金。

金是正經金,人是正經人,為何不能拜?

什麼叫過度地拜金?如上面所說,為了追求金錢而罔顧法律道德,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

為什麼會過度地拜金?因為“金錢萬能”。如果一個社會,金錢的能力能夠無限拓展近乎無所不能的時候,往往會產生過度地拜金。

比如:有人利慾薰心往嬰幼兒食品裡添加有害添加劑,經審判被判了死刑居然可以用錢“撈”出來;有人犯罪把牢底坐穿,有人犯了同樣的更重的罪卻可以免於刑罰,僅僅因為她更有錢;有人高大魁梧,英俊瀟灑,且學富五車,品格高尚,然而女友還是棄他而去,選了一個禿頭豁牙年過八旬的富翁,因為她“寧願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在自行車裡笑”。

所以,看一個社會是否健康不是看他的人民是否拜金,而是看金錢是否已經主宰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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