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朋友的前任不叫前任

百度“前任”,定義如下:指的是政府職務同一人先後任不同職務,稱現職以前的職任為前任;同一職務先後由不同人擔任,稱繼任者之前的任職者為前任。

至少從百度定義來看,有現任者,才可以叫做前任。兩個人分開了,還在單身的,嚴格意義上說,不能稱之為“前任”。應該叫做前男友或者前女友。有統計說:人一生會遇到約3000萬人,兩個人相愛的概率是0.000049。哇!這是一個多麼奇妙的數字。兩個人相識一場就是一種緣分,在一起時應該互相珍惜,分開後也應心存感激,然後重新開始另一段生活。

大學的戀愛,青澀而單純,就是簡單的喜歡,直白的表達喜怒哀樂,感受著彼此戀愛的溫馨和痛苦。相愛簡單,分開也簡單,有時因為一句話或者一個動作也或許是一種行為,就開始心生厭倦,想要逃離。單純直白的愛情,往往也最深刻。社會中的戀情多少夾雜著一些利益關係和勢力觀察,畢竟感情還需要生活基礎來維繫 ,連生活基礎都沒有,很小概率進行下去。

社會在進步,人在前行,過於戀舊的人不會前行太遠。我覺得前任不適合做朋友,既然分開了,給彼此一個結束。不要留下可以引燃星星之火的希望,也是給以後的生活,未來的現任一份安全感,同時也是為自己未來的生活負責。

前任若是初戀,回憶特別深刻,也許一輩子都會留在腦海深處,結婚生子後還會不時閃現出來。其實,大部分想跟前任做朋友的人,抱有著一絲複合的幻想。這種想法說明對感情的界限還沒有看清楚,一旦有這種想法,並且和前任保持了朋友關係,而還談著現任的話,是一種危險的信號。

真正懂感情的人都有界限感,拿得起放得下,有開始就有結束,給自己一個交代的同時也給別人一個交代。你若真懂感情,就不要跟前任做朋友,無論前任對你做過什麼,除非你們要複合,並一直堅持走下去。

可以做朋友的前任不叫前任,那是麻煩或是依託。對於前任只有兩種選擇,要麼一刀兩斷,要麼一輩子結合 ,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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