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摩托“兩照合併”存在缺陷

 一直以來交管部門規定要取得兩種準駕車型而駕照必須合併,這有什麼好處和壞處是廣大駕駛員所關心的,正常情況下交管部門是會要求你合併的,汽車是C1,摩托是E或者F也有可能是D,合併後是C1E等等,這樣做省得帶兩本駕照比較麻煩也容易丟失這點能讓人理解,可如果是藉著道路安全的大旗為了減輕本部門工作壓力那就說不過去了,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因為駕駛其中一種車型產生違章時卻要殃及另一種並沒有上路行駛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權利似乎不是很穩妥,通常絕大多數摩托是兩輪或者三輪,汽車則是四輪以上,兩種車型無論是駕駛方式還是駕駛乘坐體驗具有天差地別的區別怎可放任四海為一理呢。

(汽車是汽車,摩托是摩托,不能混為一談)
汽車摩托“兩照合併”存在缺陷

  通常不管是先有摩托車駕照還是先有汽車駕照,都得把兩種駕照合併為一本,合併後就是一個駕照總共還是12分,以後不管駕駛哪種車違章,都會從這12分內扣除,這就導致了駕駛員在同時擁有摩托與汽車駕照的情況下,不管駕駛哪種車型被扣12分後都會失去了駕駛任何車型的資格,這點尤其讓人匪夷所思,儘管這樣做的目的是盡最大可能提醒和消除更多的交通違章違法,但前提是不能剝奪駕駛人的其他駕駛資格,這樣有悖人們心中的真理也缺乏相應的法理,畢竟路歸路橋歸橋不能一概而論。

  (路是路,橋是橋,豈能一概而論)
汽車摩托“兩照合併”存在缺陷

    摩托車駕照和汽車駕照合併後的好處和壞處如下:

  1、好處是駕駛人既可以駕駛摩托車、也可以駕駛汽車,而只需要隨身攜帶一本駕照即可,方便快捷,同時也減輕了交通執法部門的壓力。

  2、壞處就是無論駕駛摩托車和駕駛汽車,記分總分都只有12分,不會有24分,所以均須謹慎駕駛,但這點也缺乏相應的常理支持,所以容易引起詬病讓正常人很難去理解。

(違章時足夠能讓你喝一壺)

汽車摩托“兩照合併”存在缺陷


  提醒廣大駕駛員要遵守現有的交法交規,不然很多不小心違規的車主會發現自己遇到了雞飛蛋打的情況,雖然兩證合一,但實際上這個證件依舊只有一個證的分數,也就是說如果你不小心騎摩托違規,扣的分數也算在你的汽車駕駛證上,不小心違規重了,兩證並罰12分,你一下子就沒了兩本證!

(下圖為單純的汽車駕駛證正本)

汽車摩托“兩照合併”存在缺陷

這種情況也是極不合理的,畢竟考的是兩個證件,用的也是兩種交通工具,就算想統一在一起算,完全可以把兩個證件合併在一起但摩托與汽車還是各有12分這樣才能說得過去,有關部門如果覺得這樣太麻煩,那也大可以重新把兩種駕照分開,廣大駕駛員也未必會覺得麻煩,至少這樣的話我們不用提心吊膽,比如說汽車不小心違規了,怕失去最後的分數連摩托都不敢開,還是那句話,畢竟橋歸橋,路歸路,你不能說我走橋又走路,就把橋當成了路,這點是我覺得最不合理的地方,希望有關部門可以正視這種不合理問題,迴歸兩證,不然對於同時擁有兩種車型駕駛資格的駕駛員朋友來說實在說不過去,讓人難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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