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辦理過重組、合併、分立事項的建築業企業,納入動態核查範圍

▎來源:雲南省住建廳

文章要點:

申請重組、合併、分立的建築業企業或已辦理過重組、合併、分立事項的建築業企業在申請新辦、升級、增項、延續等資質申請時,將納入動態核查範圍,重點核查其註冊執業資格人員、技術職稱人員等情況,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請,並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原文如下:

對已辦理過重組、合併、分立事項的建築業企業,納入動態核查範圍

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工作,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現就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規定,對申請重組、合併、分立的建築業企業,納入動態核查範圍,重點核查其註冊執業資格人員、技術職稱人員等情況,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請,並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對已辦理過重組、合併、分立事項的建築業企業,在申請新辦、升級、增項、延續等資質申請時,納入動態核查範圍,重點核查其註冊執業資格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在省級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入庫項目信息等情況,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請,並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動態核查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地動態核查情況進行抽查複核,對不認真履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監理和檢測建設工程企業新辦、升級、增項、延續、重組、合併、分立等資質審批工作,參照上述要求辦理。


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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