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啟動風電、光伏項目申報,共21省市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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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啟動風電、光伏項目申報,共21省市開展工作

4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截止目前,共21個省、市公佈了本省2020年光伏項目平價、 競價工作的安排。分別為:

遼寧、內蒙古、江西、新疆、貴州、 陝 西、寧 夏、 廣 東、青海 、 天津

安徽、重慶、河北、河南、湖南、 江 蘇、山 東 、上海、湖北、 黑龍江、 吉林

除西藏之外,還有9省市還未出臺明確的平價、競價工作文件,分別是:北京、浙江、山西、福建、四川、甘肅、廣西、海南、雲南。

如果想查看已經出臺的21個省、市的相關文件,可查看往期文章:

7省2020年光伏項目競價工作要點(附原文)

17省2020年平價、競價工作要點及時間安排(附原文)

黑龍江、湖北

此次,吉林的文件明確了此次申報重點支持的五大方向:

  • 西部新能源基地,白城、松原等風光資源豐富、未利用土地多的西部地區;

  • 支持傳統電力企業轉型;

  • 支持帶產業項目,新落戶的儲能、氫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觀光旅遊、生態農業及用電負荷大的企業;

  • 支持續建項目,主要是部分已投產項目,完成土地租賃、升壓站及外送線路建設,但受消納限制獲批規模較小的;

  • 支持自願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項目。

根據文件,納入2020年度建設計劃的風電、光伏應在2020年開工建設,原則上光伏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產;規模方面,新建集中式光伏單體規模為5萬千瓦,續建光伏單體規模不高於5萬千瓦。需要注意的是,文件明確重點支持投資企業自願參與市場化交易,逐步形成電價窪地,促進省內降低用電成本。

另外,有消息稱,吉林省今年計劃約1.6GW的消納空間用於支持新增集中式風電、分散式風電、集中式光伏和續建光伏項目,但這一規模並未在正式文件中得以明確。

文件原文如下:

吉林啟動風電、光伏項目申報,共21省市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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