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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截止目前,共21个省、市公布了本省2020年光伏项目平价、 竞价工作的安排。分别为:
辽宁、内蒙古、江西、新疆、贵州、 陕 西、宁 夏、 广 东、青海 、 天津
安徽、重庆、河北、河南、湖南、 江 苏、山 东 、上海、湖北、 黑龙江、 吉林
除西藏之外,还有9省市还未出台明确的平价、竞价工作文件,分别是:北京、浙江、山西、福建、四川、甘肃、广西、海南、云南。
如果想查看已经出台的21个省、市的相关文件,可查看往期文章:
7省2020年光伏项目竞价工作要点(附原文)
17省2020年平价、竞价工作要点及时间安排(附原文)
黑龙江、湖北
此次,吉林的文件明确了此次申报重点支持的五大方向:
西部新能源基地,白城、松原等风光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多的西部地区;
支持传统电力企业转型;
支持带产业项目,新落户的储能、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观光旅游、生态农业及用电负荷大的企业;
支持续建项目,主要是部分已投产项目,完成土地租赁、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建设,但受消纳限制获批规模较小的;
支持自愿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项目。
根据文件,纳入2020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光伏应在2020年开工建设,原则上光伏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规模方面,新建集中式光伏单体规模为5万千瓦,续建光伏单体规模不高于5万千瓦。需要注意的是,文件明确重点支持投资企业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逐步形成电价洼地,促进省内降低用电成本。
另外,有消息称,吉林省今年计划约1.6GW的消纳空间用于支持新增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和续建光伏项目,但这一规模并未在正式文件中得以明确。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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