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車輛事故頻發,但不少人還是鋌而走險,遊走在法律的邊緣。近日,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二部辦理了一起無證且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案件,以趙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情簡介:2019年11月15日21時許,趙某酒後駕駛小型轎車沿西鹹新區秦漢新城李家寨村存到由西向東行駛至迎賓大道交叉口右轉駛入迎賓大道時,與沿迎賓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的袁某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致車輛受損。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趙某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袁某在此次事故中無責任。經查,趙某不但是酒後駕車,而且是無證駕駛。被西鹹新區公安局秦漢新城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金。
趙某明知其在未取得駕駛證情況下無視交通規則,罔顧法律法規,最終引來牢獄之災。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件後,以被告人趙某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
檢察官在此提醒:酒後無證駕駛“成本”大,不僅經濟上將受到重罰的同時還將面臨牢獄之災,更是對自己、家人和他人都是極其不負責的行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容情!希望各位駕駛人員要充分認識到酒後駕駛的危害性和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切勿藐視法律,以身試法!(刑事檢察二部 吳萌 周丹丹)
責編:李朋
值班主任:姚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