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太瘋狂斂財,5年詐騙超5000萬

來源:新聞晨報綜合報道

福建仙遊一女子作案五年,40餘人先後上當被騙,非法斂財5000萬元以上。

近日,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警後迅速出擊,破獲該起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黃某落網。

70歲老太瘋狂斂財,5年詐騙超5000萬

(網絡配圖)

近日,有該案受害者向警方報案,稱發現自己被“熟人”詐騙了。

涉案金額巨大,經偵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該案。

漸漸地,這起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真相也浮出水面。

原來,女子黃某,1951年出生,原是我縣某建築公司的出納人員,因工作關係經常接觸各種工程招投標,看到他人承建大工程,動輒就是上百萬、上千萬的工程款,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便產生了以做工程為由向他人集資的犯罪念頭

2013年起,黃某通過工作便利瞭解工程招投標信息,開始誘騙他人,稱其投資某某工程,需要大量資金,以定期支付高額利息為引誘,欺騙不明真相群眾,大肆對外借款。

不少受害人通過事先了解,查詢政府公開的工程招投標信息,與黃某所言一致,對其深信不疑,將大筆錢款借給黃某。

時間久了,不少受害人發現錢借給黃某,沒有迴音,於是上門討債。

黃某開始找藉口,如“政府還沒有支付工程款,還需等待”“工程需要交稅後方能拿回工程款”等,為了讓受害人心安,黃某就通過提高利息為引誘,或其又有新工程中標等,不斷誘騙受害者繼續借錢。

據警方初步調查,2013年至2018年,黃某累計詐騙40餘人,涉案金額高達5000萬元以上。目前,警方已依法對黃某採取強制措施。

針對近年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多發的情況,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

1、正規工程項目都需通過招投標形式對外公開招用承建單位;

2、正規工程項目都是發標方與有資質的承建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不會與個人簽訂施工合同;

3、大部分以高息為回報的資金往來均存在重大風險;

4、如遇到被詐騙情況,請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勿要輕信他人花言巧語,錯過最佳報案時機,導致資金被轉移。

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