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文对于大众具有反哺义务

一个公众娱乐人物,享受了公众带来的红利,同时也被赋予了反哺公众的义务,因此,此义务虽不具备法律意义,却有泛道德上的绝对意义,及现实操作上的相对意义。

朱之文对于大众具有反哺义务


前一段,朱之文声明退出娱乐圈,但不过是一厢情愿,“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以朱之文为例,人一旦踏入娱乐江湖,成名得利后,想全身退出,在自己那块自留地上安享,不被打扰,一如从前,袅袅炊烟,戴笠荷锄,对鸡高歌,怎么可得?

从泛道德上说,红利收得餍足后便欲隐退,远离公众是不对的。如果公众对他仍有兴趣,他便有义务出来娱乐公众。

无聊就是生产力,朱之文等娱乐明星及现在的网红,为什么成名得利?就因为公众的无聊。无聊包括公众对于明星隐私的窥探欲,为什么“狗仔队”盛行不衰?因为它们有公众的需求作为泛道德层面的支持,所以会有一村民投资1000元买智能手机,靠直播朱之文日常生活赚得60万买车买房,这也是朱之文会被如此踹门的内在原因所在。

朱之文对于大众具有反哺义务


如果朱之文选择呆在村里,就应该有这个心理准备,牺牲自己的隐私与时间,反哺公众,尤其是近水楼台的村民。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带领大家走另一条致富之路,但据悉,他除了出力不讨好地在村里修了几条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路,借出去多笔要不回来且同时得罪多人的烂账,并未作出过什么大贡献。

至于现实操作上的相对意义,指娱乐明星主动反哺娱乐公众,对他的娱乐事业会产生正面助推力,反之则可能会被公众逐渐淡忘。

朱之文对于大众具有反哺义务


有很多明星成名后大讲保护隐私,远离公众,等手头紧张欲再行其道,却发现公众对他已不感兴趣,十分尴尬。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大衣哥流,既安享成名红利,且要保证自我兴趣所在,又能自护隐私,多是不可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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