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一、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以下網友的答覆大家是不是感同身受:


在這裡再舉一個事例: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從公司視點看,假設社保和個稅按薪酬實踐金額交納,公司不只需求付出張小姐3萬元的薪酬,還得承當6,866元的高額社保本錢。

高額的個稅讓員工和公司都亞歷山大啊!合理合法地下降個稅,提高員工的個人收入,下降公司的概括人力本錢肯定是大多數人的需求。

其實改革開放到現在幾十年,許多企業都在主見設法“避稅”,常見的方法有:買發票、虛增本錢、虛增人頭等。

在大眾創業 萬眾立異的年代,國家為了鼓舞創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相繼推出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


假設張小姐月收入3萬,年收入36萬,通過薪酬個稅型產品,改動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務聯絡,將原本的全額勞動合同聯絡,轉變為基礎勞動合同+服務合同。張小姐在改動合同形式後,把3萬的收入分紅兩部分, 一部分每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好的基本薪酬5000元付出給張小姐;另一部分按照服務費方法付出給張小姐建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依據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張小姐每月僅需求交納278元稅金,淨收入為29722元,比較此前的稅後薪酬24380元,月收入瞬間提高了5342元,概括稅率僅0.96%,收入越高對比效果越顯著!

附上一張節稅後與運用前後對比效果圖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稅務謀劃不是逃稅漏稅,必定要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下降稅負;全部謀劃都是以改動商業形式為條件,通過商業形式的小變動,就能起到如此大的鼓舞效果!您還在為高額的稅金疼愛麼?


二、勞務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數據顯示,到2020年,中國自由職業者兼職人數將佔總勞動力的43%。不論國內還是美國,自由職業者多扎堆於市場營銷、設計、培訓等專業性較高的服務行業。近年來,大熱的知識分享和網紅經濟也正不斷吸引著職場人轉身加入自媒體大軍。


目前,我國執行的勞務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政策主要如下:

自由職業者獲得勞務費,支付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足2萬部分適應稅率20%,超過5萬部分適應稅率40%,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目前現實情況是共享經濟平臺的自由職業者為平臺提供服務並取得相應收入時無法向平臺公司提供增值稅發票,造成平臺公司的增值稅抵扣鏈條斷裂或者勞務成本因無發票無法入賬。

稅負高、報稅不合規:自由職業者收入高,如果按照勞務所得報稅則稅負較重。目前有些平臺在支付自由職業者報酬時採用公對私的方式直接轉賬,沒有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而有的平臺為了吸引網紅主播,會幫自由職業者承擔個人所得稅,加重了平臺的稅務負擔。


有沒有合規低成本的稅務解決方案呢?

目前中國尚未實現個人收入的整合徵收和家庭徵收,導致勞務收入和為了提供這個勞務所需支付的費用並不能實現抵衝的效果,從而使得勞務收入的個稅實際稅賦偏高。

捷稅寶個獨型產品為自由職業者註冊個人獨資企業,實行核定徵收稅率0.5%-6.83%,由個人獨資企業向平臺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

一種是個人對公司的勞務合同,一種是公司對公司的商業合作合同,讓我們做一個節稅效果對比。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使用個獨型產品主要考慮是個獨可以獲得國家規定的核定徵收方式,從而享受到稅收優惠待遇。個獨的特殊徵收方式,也使得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起到相應地抵衝收入的效果。


目前我國的稅制設計,因為歷史原因以及本身ZF決策的效率問題,沒有太多考慮自由職業者的利益,從而導致目前風靡世界的分享經濟在中國碰到了很多稅務上面的困難。而個獨型產品的出現,就適時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稅務籌劃不是偷稅漏稅,是國內外都認可的合理節稅方式;一切籌劃都是以改變商業模式為前提!通過商業模式的小變動,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勵效果!


三、企業利潤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隨著營改增體系的完成,國家進一步推行金稅三期,這些系統的全面推進,使得以前大部分公司從外部買發票抵成本,抵增值稅,抵所得稅的做法慢慢無法繼續實行。客戶為了自己的利益,會強烈要求我們開具發票,而我們自然而然,必須要求我們的供應商開發票給我們。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這樣的做法,使得很多企業以前都不在企業裡面流轉的業務,不得不回到企業中來,越來越多的利潤從企業體外回到了企業體內,帶來了企業利潤的上升。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企業利潤的徵稅方式主要如下:


企業利潤徵收 25%的企業所得稅


根據利潤扣除所得稅後的金額,作為股東分紅收益,轉到個人賬戶需要收取20%的個人所得稅。


舉個例子,一個企業實現了一年100萬的利潤,其應交企業所得稅為25萬元,剩餘的75萬需要在分紅時繳納15萬個人所得稅,所以對於企業的股東而言,從利潤到最終的利潤分取,一共繳納了40%的稅金。


對於企業利潤高、所得稅多的問題,一般而言,可能存在如下幾種方案稅務籌劃方案:


1 尋找一個企業所得稅稅率極低的稅收窪地註冊公司,將所有業務轉移到新的稅收窪地,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


2 通過利益或者其他費用輸送的方式,將企業利潤以費用支出的方式轉移到稅率窪地設立的新公司中;


在這裡,我們提供兩個好方案: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霍爾果斯目前是中國稅收優惠政策中,對於較多行業開放,稅收待遇最佳的地區,但是因為其較高的註冊和維護費用,比較適合於規模較大的企業;David 自林哥聯合了當地的資源以及和上市公司的合作,確保霍爾果斯的業務落地以及所有政策的執行到位!!


對於規模較小的企業,通過個人獨資型企業可以實現較好的節稅效果!


工資收入型(個人所得稅籌劃綜合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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