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個!象山縣人民檢察院以文件形式明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機制

近日,為進一步增強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專業性、公開性和規範性,象山縣人民檢察院制定出臺《關於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通過發揮社會各界監督力量,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這是全省首個以文件形式明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機制。

全省首個!象山縣人民檢察院以文件形式明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機制

明確參與案件辦理的範圍和程序

《辦法》規定檢察機關在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雄烈士權益保護以及其他有重大社會影響、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的公益訴訟案件時,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並監督案件辦理。

《辦法》要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需由辦案部門申請,經檢察長審批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執行。

規定參與案件辦理的權利和義務

《辦法》指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可以參與案件調查核實、訴前公開聽證、對訴前檢察建議的整改情況跟進監督、旁聽開庭審理等活動,負有不插手、不干預具體案件辦理和對案件予以保密的義務,檢察機關應當完整記錄受邀人員意見和建議,相關材料歸入案卷。

此外,《辦法》強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應當由承辦案件檢察官辦案組承擔辦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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