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警察查車
廣西司機黃某
先是強行衝卡
結果追尾了另一臺車
慌不擇路
一口價買下對方愛車
事情敗露之後還找人“頂包”
追尾車輛路線監控卡口
四月二十四日晚,廣西南寧公安交警特勤大隊與八大隊聯合開展江北大道相思湖路口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緝一輛白色奧迪車,萬萬沒想到,司機竟突然衝卡闖紅燈駛離現場,撞壞了警用設備。
警方在汽修廠發現一輛衝卡車輛和一輛日產可疑車
經過對大量視頻的檢索、大數據分析和現場調查走訪,民警於27日在南寧大學東路某汽修廠找到了這輛車,但令人疑惑的是,與此車一起送到該汽修廠維修的還有一輛日產轎車。
原來,奧迪4月24晚在衝卡後,於次日(4月25日)與黃某峰的日產轎車發生碰撞。為了逃避警方的調查,奧迪司機與黃某鋒協商後沒有報警,並以41000元購買了日產轎車。
根據日產汽車所有人黃某鋒的回憶,奧迪車司機當場就直截了當地說,“能私的就私,他還問我,你的這輛車要多少錢,我說4萬1,他直接用支付寶給我錢,然後把車買下來。”
此後,奧迪司機將自己的車和剛買下來的日產車拖到修理廠進行修理。
在民警與奧迪車主取得聯繫後,該車主說,4月24日晚上開車的人不是他。隨後,盧某男子主動到交通警察投案。但是,經過檢查,這位盧某是來這裡做生意的。
多方輾轉,民警根據手中掌握的信息,聯繫了當晚駕車衝卡的司機黃某文。
嫌犯黃某文:我剛走到河堤,轉過頭看見有交警在那裡查車,因為太多交警了,我沒有駕駛證,心理一驚,直接踩油門走了。
據悉,黃某文因妨礙公務,兩次違反駕駛執照,被依法處以罰款1700元,行政拘留15日。而盧某因替人“包庇”而妨礙作證,亦將受到法律制裁。現涉案車輛已被暫扣。
交通警察提醒
駕車人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方可上路行駛。此外,知法守法,積極配合執法人員的日常執法檢查,是法治社會公民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對不配合執法,暴力抗法的人,法律一定會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