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明,全國下半旗誌哀,請記住下半旗的知識和對他們的敬意

2020年4月4日是清明節,4月4日早,北京天安門廣場降半旗,哀悼抗疫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今晨5時54分的北京天安門廣場,五星紅旗照常與太陽同升,在短暫定格後緩緩下降至距離旗杆頂端1/3的位置,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深切哀悼,用最莊嚴的方式表達對生命的敬重。

全國舉行哀悼活動,讓我們一起致敬和緬懷英雄。

在這次抗疫戰中,很多人面對危險,毅然逆行,永遠地長眠在這個冬天,

但人們不會忘記。你們永遠是我們心中的英雄。

今天,全國和駐外使領館將為你們下半旗誌哀。

一、下半旗的定義

下半旗(fly a flag at half-mast),也稱“降半旗”,是公眾表示哀悼的重要禮節。按照國旗法規定當天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誌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今天清明,全國下半旗誌哀,請記住下半旗的知識和對他們的敬意


二、下半旗的源起

下半旗為當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種誌哀方式。當某個國家的重要領導人物逝世後,以下半旗表示哀悼。這種做法最早見於1612年。一天,英國船“哈茲·伊斯”號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時,船長不幸逝世。船員們為了表示對已故船長的敬意,將桅杆旗幟下降到離旗杆的頂端有一段距離的地方。當船隻駛進泰晤士河時,人們見它的桅杆上下著半旗,不知何意。一打聽,原來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長。到17世紀下半葉,這種誌哀方式流傳到大陸上,遂為各國所採用。從中不難看出,下半旗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歷史。

三、“誌哀”還是“致哀”?

從文字意義上看,“致”是送達的含義,“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而“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誌哀”就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對象不確定,比“致哀”要嚴重,比如:下半旗誌哀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致哀”是專指個別的某一次的哀悼行為,“誌哀”則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四、下半旗,我國《國旗法》是如何規定的呢?

為誰下半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誌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依照本條第一款(三)(四)和第二款的規定下半旗,由國務院決定。依照本條規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者國務院決定。

因此,《國旗法》的規定只明確了在任的國家領導人逝世時應下半旗。對於已卸任的國家領導人,是否下半旗要由國務院另行決定。

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並不是將國旗降至旗杆的一半處,也不是直接把國旗升至旗杆的一半處。那麼,如何下半旗呢?

《國旗法》規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五、下半旗哀悼日時應該怎麼做

下半旗是一個國家行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發生時來表達全國人民的哀思和悼念。

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4月4日10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文章來源 | 綜合自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國旗法》、中國國學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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