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臨近升學,政策變化越頻繁!光明區又官宣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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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房屋申請學位是否需要業主(房東)同意,業主不同意就不能申請嗎?

我租的房子不應該默認帶學位嗎?升個學還要那麼多政策,友好點不行嗎?

家長普遍居住在無產權房,無法辦理租賃憑證,用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怎麼就不行了?

……

家長們的熱議話題,有些教育局已經給出官方回覆了,一起看看吧!

繼龍華區官宣用居住信息申請學位也會被鎖定之後,光明區緊隨其後。

允許業主保留學位!但必須在出租時與承租人做好相關約定,下面是“致光明區廣大業主(房東)的一封信”的原文。

越臨近升學,政策變化越頻繁!光明區又官宣了啥?

光明區各位業主(房東)朋友們:

大家好!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相關條款之規定,出租人、承租人雙方應當及時、主動向公安機關、社區網格管理中心如實申報居住信息登記,及時更新實際居住信息狀態,確保居住信息登記準確無誤。

居住信息登記與學位申請、學位房鎖定密切相關,現將有關情況提醒如下:

自2019年5月起,房屋租賃部門停止辦理供學位申請使用的《房屋租賃信息》。

現根據深圳市教育局的指導意見,租房家庭可進行居住信息登記,將《內地居民採集表》作為學位申請的住房材料

越臨近升學,政策變化越頻繁!光明區又官宣了啥?

我區將於5月上旬開始學位申請網上預報名,為確保業主(房東)與承租人瞭解雙方的學位需求和房屋學位使用情況,請業主(房東)於學位申請網上預報名開始之前對承租人(子女)的學位需求進行了解核實,並確認房屋學位使用情況

由於招生報名系統只接受同一家庭使用同一套住房申請學位(同一父母或監護人多個子女的,可以重複申請),若承租人(子女)成功申請到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

則此套房在義務教育階段學制內小學6年、初中3年內不允許其他家庭用以申請學位。

業主(房東)如有保留學位的需要,請在出租時與承租人做好相關約定,並及時查驗該房的學位鎖定狀態。

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越臨近升學,政策變化越頻繁!光明區又官宣了啥?

至於開頭的業主不同意就不能用了麼?依舊無答案。

但居住在無產權房內的群眾無法提供住房證明材料,實際居住滿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記)可以申請義務教育學位,當居住其他類住房分類,不積分。

升學時期,家長們一定要注意細節,仔細閱讀研究積分政策,只要孩子順利申請到學位,一點點辛苦都算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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