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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房屋申请学位是否需要业主(房东)同意,业主不同意就不能申请吗?
我租的房子不应该默认带学位吗?升个学还要那么多政策,友好点不行吗?
家长普遍居住在无产权房,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怎么就不行了?
……
家长们的热议话题,有些教育局已经给出官方回复了,一起看看吧!
继龙华区官宣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也会被锁定之后,光明区紧随其后。
允许业主保留学位!但必须在出租时与承租人做好相关约定,下面是“致光明区广大业主(房东)的一封信”的原文。
光明区各位业主(房东)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相关条款之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居住信息登记与学位申请、学位房锁定密切相关,现将有关情况提醒如下:
自2019年5月起,房屋租赁部门停止办理供学位申请使用的《房屋租赁信息》。
现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指导意见,租房家庭可进行居住信息登记,将《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
我区将于5月上旬开始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为确保业主(房东)与承租人了解双方的学位需求和房屋学位使用情况,请业主(房东)于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开始之前对承租人(子女)的学位需求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房屋学位使用情况。
由于招生报名系统只接受同一家庭使用同一套住房申请学位(同一父母或监护人多个子女的,可以重复申请),若承租人(子女)成功申请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则此套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制内小学6年、初中3年内不允许其他家庭用以申请学位。
业主(房东)如有保留学位的需要,请在出租时与承租人做好相关约定,并及时查验该房的学位锁定状态。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至于开头的业主不同意就不能用了么?依旧无答案。
但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当居住其他类住房分类,不积分。
升学时期,家长们一定要注意细节,仔细阅读研究积分政策,只要孩子顺利申请到学位,一点点辛苦都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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