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15條政策措施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

為加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力度,呂梁市出臺《呂梁市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5條政策措施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壯大,助力脫貧攻堅決戰完勝。

打造扶貧示範基地。支持省內外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採取簽訂訂單、保底收購、吸納就業、股份分紅、參與經營等“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在貧困縣建立就業扶貧基地或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勞動力就近就業。對前10個新吸納10名以上貧困勞動力的就業扶貧基地,給予每個企業50萬元獎補。

扶持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自建項目。對帶動力強、產業鏈長、價值鏈優、科技含量高的市級以上(含市級)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自建項目(享受財政資金扶持項目除外),上年實際投資額高於3000萬元的前10名企業,每個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市級技改資金每年安排不少於2000萬元,以獎補方式,重點支持具有引領示範作用的釀品、乾果飲品、肉製品、功能保健食品、藥品等五大精深加工產業集群企業技術改造。對利用信息技術,發展網絡化、智能化、精細化的現代農產品加工新模式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優先支持。

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創業創新。市級安排500萬元,重點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較強研發能力、同行業領先、市場競爭力強的農業科技創新龍頭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開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前沿技術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與休閒、旅遊、教育等產業深度融合,支持發展電子商務、中央廚房新業態。每年支持科技研發項目不少於10個,每個項目獎補不少於50萬元。

扶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對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聯合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利益聯結為紐帶的一體化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給予扶持。每年支持10個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示範聯合體,對每個聯合體一次性獎補50萬元。優先扶持建立帶貧幫貧機制的示範聯合體。

引進省內外大型農業龍頭企業。對新引進已落地投產並符合我市五大產業集群條件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補;對我市新認定的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補。

引導非農企業轉型投資農業。引導各類工礦企業、社會資本轉型投資農業農村,通過土地流轉、土地託管等方式,採取領辦、收購、控股、兼併、重組、入股、貸款擔保等辦法,積極參與五大產業集群發展。對轉型投資表現突出、貢獻重大、有示範引領效應的企業,可優先解決用地、貸款需求和享受農業產業扶持政策及補助,對成績突出的企業家可給予項目冠名、村志記載、政治鼓勵等榮譽。

加大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扶持。市級安排1000萬元,對沒有獲得省級貸款貼息資金補助的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以及涉農科技園區等項目的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用於正常生產經營所產生的貸款,給予貼息。

鼓勵農業龍頭企業進軍資本市場。積極推動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股份制改革,對新掛牌或上市的農業龍頭企業,在享受現有和省財政50%的額外獎勵的基礎上,由市級再給予30%的獎補。

積極創建科技研發中心。年內實現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科技研發中心全覆蓋。引進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建站獎補。對與國內外知名科研機構合作建立的技術研發中心、科創中心,市、縣分別給予30%、20%的前期建設獎補。

支持農產品出口創匯業務發展。培育壯大外向型農產品出口企業,重點支持三年內出口創匯穩定,帶動當地農產品走出去、有出口業績的企業。根據出口貿易額給予補貼,每出口10萬美元獎補1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100萬元;三年內引領當地企業走出去、有出口業績的企業,每帶動一家獎補20萬元。

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引進人才。對在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全日制碩士生、本科生,由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補助3萬元、2萬元,提供科研經費3萬元、2萬元。

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創新品牌。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和山西省質量獎、提名獎的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享受現有和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市級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補。對在國家級農產品交易博覽會獲得金獎、銀獎、銅獎的農產品企業,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新獲得的國家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每件分別獎補20萬元、10萬元。

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用電支持。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特別是貧困縣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企業用電優先實行。

加大農業龍頭企業信貸支持。農發行要繼續實施好產業發展風險補償基金“呂梁模式”,加大基金及貸款投放規模。農行要啟動實施“鄉村振興貸”,年內投放規模達到10億元以上。鼓勵財政擔保公司、國有產業基金和國有公司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行融資擔保和投資。拓寬抵質押物範圍,探索開展圈舍和活體畜禽抵押、養殖場抵押、鄉村景區企業經營權和門票收費權質押、存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訂單融資。

(原載《山西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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