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对王某甲、石某某、王某乙等12人提起公诉

日前,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对王某甲、石某某、王某乙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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