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到處問了!關於報考公務員的常見問題,看這裡

在報考公務員的過程中,大家往往會被一些問題困擾著,比如:應屆生國考報名問題、留學生國考報名問題、基層經驗相關問題....



接下來星星就舉幾個相關例子,打消大家的疑慮~


別再到處問了!關於報考公務員的常見問題,看這裡


問:2020年公務員考試應屆生沒拿到畢業證能報名嗎?


答:按照往年慣例,沒有拿到畢業證是否能報名有三種情況:

一、未取得畢業證的在校在讀學生不得報考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學制是四年,那麼你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間都是不具備報考資格的,大四就可以作為應屆畢業生的資格報考了。對於在校在讀學生想報考公務員的,星星建議你們可以先備考,等到是應屆畢業生的時候,再去報考。


二、為非全日制學歷,沒拿到證書前不可以報考


有不少考生諮詢,非全日制學歷報考事宜,“我筆試都考過了,預計6月份能拿到證書,我可以報考嗎?”

星星告訴大家,是不可以的,非全日制學歷需要在報考開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報名前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


很多人在報考前有一個誤區,以為公務員考試必須畢業證拿到手以後才能報考。


如,2019年公務員考試,在3月份報名,4月份筆試,而2019應屆畢業生要等到6、7月份才能拿到學歷學位證書。

但這類考生能不能報考呢?可以的,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就可以了。


問:2021年6月碩士畢業獲取畢業證書的留學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年底的國考嗎?

答: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8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


問:參加省考,要求基層工作經驗,請問在市裡的國企工作能算作基層工作經驗嗎?
答: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問:受過民事處罰拘留的人員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嗎?具體是因賭博被民事拘留十天。


答:報考普通職位一般沒有影響。


問:乙肝攜帶者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答:你好,《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已修訂為“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問:有紋身可以報考嗎?

答:紋身是指皮膚刺有“點、字、圖案”,或雖經手術處理仍留有明顯文身瘢痕。原則上有紋身也可以報考公務員,但是在錄用體檢的環節中,如果所報考的職位需要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來進行體檢的,一定不會被錄取。


所以一般有紋身的考生不可以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因為《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中有明確規定,警察等特殊崗位有紋身者不予錄用。考生也不要過於擔心,雖然有些許限制,但是報考普通崗位時是沒有影響,因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有紋身者不予錄用。


(由於各地區要求不同,以上內容供大家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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