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縣法院:法官入村勘查 化解“果樹”糾紛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杜嬋)4月24日上午,西峽縣人民法院第十審判庭內,一場當事人雙方數起爭執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終於在法官的調解下得以化解,落下帷幕。

西峽縣法院:法官入村勘查 化解“果樹”糾紛

原來,案件的起因是2014年8月被告趙某某為種植果樹租賃原告面積約為111.85畝的土地,雙方簽訂了為期30年的租賃合同。合同約定了承包費用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合同簽訂後,截止2018年被告趙某某均按約向原告支付承包款,但自2019年起,因果樹一直未掛果,尚未得到收益,被告趙某某無法按約向原告支付承包款,原告向被告多次追要無果,遂訴至法院。

該案承辦法官牛連青在瞭解案情後發現,原、被告雙方的對立情緒較大,一時難以達成調解,如直接開庭判決,不利於雙方化解矛盾。為了真正做到定紛止爭,平訴息訴,他前往訴爭土地,實地查看涉案土地的位置、果樹生長、掛果等情況,詢問了解果樹收益行情等,並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闡明法理,從情理著手作其思想工作,消除對立情緒,解開雙方心結。之後,辦案法官又將雙方當事人傳喚至法庭,耐心疏導調解。經過法官庭前庭後的多次調解,原告同意在還款時間上作出讓步,最終雙方達成調解,握手言和,糾紛得以有效化解。

“多虧你們法院出面解決了問題,我們同意這個調解方案,法官,你們前前後後為這事兒費心了。”該案的原告代表村小組組長楊某在調解結束後感激的說道。至此,這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得到成功處理,維護了雙方的利益,化解了雙方的糾紛,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稱讚。

法官寄語:土地是農民生活的依託,生存的根本,在這個觀念的影響下,涉及土地、種植物等案件都屬於案情看起來簡單,但處理起來比較棘手。該案矛盾在於果樹生長週期長,被告方得不到收益,村民拿不到承包費,矛盾才會激化。因此想要妥善化解這場農村土地糾紛,解開這個死結,辦案時也要考慮到被告方的收益問題,一味的採用“一刀切”拔除果樹退還土地的方法,只會讓事情走向變得更糟,現在通過法庭調解給村民吃下一個可以保障其合法權益的“定心丸”,有效的化解了雙方矛盾,才是真正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效結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