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位的問題——建議不買車位的業主退房

買高檔住宅的人,就應當擁有車位,不管是購買、贈送還是租賃,無論獲取方式如何,這種車位的權利都應當被"確權",畢竟它是房產重要的衍生品,但是我們的業主們,常常寄希望於依靠暴力"奪取"它的使用權,卻拒絕從它的所有權上進行探究。《物權法》的草案含糊其辭地用"約定"(這個詞讓我們聯想起梁靜茹的一首歌)去表達車位的權利歸屬,從而證明了它其實是在迴避作為一部法典應當負有的責任。


關於車位的問題——建議不買車位的業主退房

某小區的地下停車位

如果哪一家房地產公司敢去冒"天下之大不韙"而肯去捆綁銷售車位,那麼他至少算得上是一個肯負責任的開發商;而其它的售樓處之所以敢"笑話"這樣的公司,是因為他們不負責任,變本地厲地不負責任。

2005年9月30日夜晚,濟南新世界陽光花園所有的物業人員都留守在小區出入口,做什麼?請那些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不要將車輛開入小區--這樣,自然就有業主來堵小區大門了,筆者作為一名局外人,和大家一起把那輛堵著大門的業主車輛推到一邊,這一次嚴重的對抗事件最終導致某家物業公司的保安員全體退出該小區管理,此後,由下崗的中年人取代了年輕保安員。

濟南陽光100,車輛事實上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任何人都可以把車輛隨意開進開出,當然,也就無所謂車輛的安全保障了;

匯科旺園,全部是高層住宅,但是業主的車輛佔滿了整個院落,使之形成事實上的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物業公司在這一事件上的失語、失策和失敗,幾乎是它被炒掉的最直接原因。

富翔天地,當網上流傳著物業公司打算在道路上劃出停車位的消息時,一些業主放言將成立"劃車黨"--專門去劃那些停在道路上的車輛的"黨"!

國華經典,就在於車位的購買與使用上面,成為業委會主任和物業公司最重要的糾紛點,2005年8月業委會另行選聘物業公司,沸沸揚揚;

中潤世紀城,因為車庫的准入問題,導致保安與業主之間的惡性糾紛事件;

三箭·吉祥苑,一個全部是小高層住宅的社區,因為業主的車輛堵住大門,導致整條街半天的癱瘓,並且,"保安打人"糾紛因之而起……

上面所談的小區,都是濟南市已投入使用的最好的住宅小區,陽光花園選擇的是新加坡PWG集團做物管顧問,陽光100是梁行顧問,國華經典是濟南市較早的"安靜小區"、"綠色社區"、和諧社區,儘管如此,車輛停放的糾紛仍然是層出不窮,原因何來?

車庫,從根本而言是社區當中的一種自然壟斷現象;由於資源的稀缺決定了,該資源的成本不一但是代價高昂,並且操作不當,將使業主的正常生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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