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疫情期間用人單位裁員,作為弱勢群體的勞動者應該如何維權?

淡水河谷鹹魚


公司因為疫情的原因需要裁員的話,是要上報相關單位的,如果確實被裁員了也不必擔心,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裁員是要付經濟補償金的,並且公司裁員後,在公司回覆經濟需要招聘的時候,被裁員工是可以優先招聘的。如果公司不給予補償你話,你可以準備相關材料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確實不太懂怎麼去處理的話,你可以留言,我會盡快回復你。


馬俊哲律師


首先,對於公司裁員這個問題,即使不受到疫情的影響,也是需要有嚴格的法律程序的,不是說公司想裁員就裁員。

因為公司裁員的前提,是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導致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者原有的這些員工沒有辦法正常的工作,才需要進行裁員。

而且裁員的時候是需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才可以的。另外,被裁員的員工是要支付給他們經濟補償金的,這才是正規的裁員手續。那麼現在受到疫情的影響,很多公司可能確實是生產經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有的可能瀕臨破產,確實需要進行裁員。

裁員沒有問題,關鍵是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可以,而且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沒有進行嚴格的法定程序,或者員工認為公司可以正常經營,不存在經營不善的情況,對裁員不服的,可以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說法


受疫情影響,很多單位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所以國家正在出臺各種措施幫助企業度過難關,比如減稅,降低社保徵繳基數,號召減免房租,發放貸款等等。

各單位也在積極自救,比如說關閉一些門店,裁員等等,但仍然有些單位已經堅持不下去了,破產關門了。

這次疫情,屬於天災,單位裁員是有充足理由的,如果很不幸你正好在被裁員的範圍內,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按照相關規定,企業裁員需要支付給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首先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不提前通知,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同時按照工齡,每工作一年需要補償一個月工資,也就是俗稱的n+1補償,其中n就是工作年限,那個1就是沒有提前一個月說的補償。如果你在該單位工作已經滿十年,那麼按規定可以獲得2n+1的補償。

現在這時候,如果確實不想失去這份工作,只能和單位協商,比如降低工資共度難關,如果單位仍然需要裁員,也給你補償了,那麼就沒辦法了,只能換工作了,現在跳槽也是很常見的事。

如果單位沒有按規定給你補償,你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仲裁科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你補償。

疫情襲來,沒辦法的事情,國家也在下調GDP預期,一部分人員失業在所難免,只有提高自身能力,有技術,有競爭力,才是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