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叔這篇國際評論來談談美國疫情。
主要說說疫情之下,美國出現一些群體聚集的案子有何影響。
其實類似的情況,與整個美國的禁足令、居家令相比,都不能算是多數。
一個邏輯是:個案不能當普遍現象來看待。
如果把個案放大來作為判斷美國疫情的標準,這是不現實的。
所謂美國的一個幾百人聚會遭到槍手襲擊的事情,就是個案,這件事在美國媒體都沒引發很多討論。
也當然不會對美國抗擊疫情帶來根本影響。
說一個很多人都忽視的現實——
美國和全世界其他國家,都沒有采取嚴格的封鎖措施。
換句話說,美國各個州頒佈的所謂“禁足令”,基本都是建議。
也就是說:充分告訴你危險性,聽不聽你自己看著辦;如果出了問題,染病了,政府不給你花錢,你要自己靠醫保來醫治;同時還不一定有醫院能有收治,這樣你的生命安全就肯定受到極大威脅。
理性的人,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會保持1.5-2米的社交距離,避免大規模聚會;同時除了去超市購物之外,避免到人流密集場所;平時也只是在家裡生活,不隨便和朋友往來。
木叔的美國朋友們基本都是按照這個“禁足令”去做的,這說明他們都是正常和理性的人。
但是你不能用正常標準要求每一個人。
確實有些人他們就不信邪,他們就覺得聚會沒事。
這種人不只是美國,全世界都有。
當年意大利封鎖相關地區,還是有人搞聚會什麼的呢!所以美國加州的大規模聚會,也一點也不讓人奇怪。
美國和其他國家之所以沒有強制性的封鎖措施,主要有兩點考慮:
一是因為他們的社區管理沒有那麼嚴格,
二是他們的法律基本也不允許對正常生活進行特別大的干預。
除非這個人已經是陽性確診或者密切接觸者需要隔離,才會被強制要求不能出門,否則會被判刑什麼的。
但是對沒有染病的普通人,這些國家就沒做硬性規定,基本就是靠自覺。
所以,出現很多人不自覺地聚會啊外出啊,這也沒啥吃驚的,人的性格不同和對問題看法不同,結果當然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