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第二次也很美》法官宣判臺詞前後矛盾,缺乏常識

《第二次也很美》正在熱播,在該劇第一集中,有離婚律師許朗代理的撫養權糾紛案宣判的場景,但該宣判臺詞,卻暴露出很大的問題,欠缺法律常識,分析如下:

第一、從臺詞“維持一審原判”可以得出該案的庭審以及判決應為民事二審程序和二審判決。那麼,二審判決中維持一審時,其宣判內容應表述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如下圖2所示)。而不應出現此後臺詞 “何曉樂的撫養權歸被告何家梁所有,原告方琴享有探視權,且有義務每個月向被告何家梁提高人民幣一千五百元作為撫養費,宣判結束。”(見下圖1及視頻)

第二、訴訟主體表述錯誤。既然是民事二審程序,訴訟當事人應表述為“上訴人方琴”、“被上訴人何家梁”,而不應稱為“原告方琴”、“被告何家梁”。

第三、關於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陳述不妥。臺詞為“何曉樂的撫養權歸被告何家梁所有,原告方琴享有探視權,且有義務每個月向被告何家梁提高人民幣一千五百元作為撫養費”,該表述不妥,一般判決中,表述為“何曉樂隨……共同生活,原告/被告自___年___月起按月/年支付撫養費___元至……時止”。


熱播《第二次也很美》法官宣判臺詞前後矛盾,缺乏常識

《第二次也很美》法官宣判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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