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10萬!舉報這10類行為

2019年4月出臺了《浙江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資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鼓勵社會各界舉報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本月為“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請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共同守護醫保基金安全。

最高獎10萬!舉報這10類行為

醫療保險基金使用

哪些行為一定不能做?

針對定點醫藥機構店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主要有5類:

1、弄虛作假行為:偽造或塗改病歷、處方、費用清單、檢查檢驗報告、疾病診斷證明等醫療文書的;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髮票的;採用讓參保人員虛假住院等手段,騙取醫保資金的;

2、盜刷醫保卡行為:違規留存、收集參保人員證曆本、醫療保障卡等,盜刷醫療保險費用的;

3、串換藥品(醫療耗材)行為:將生活用品、保健品、耗材等不應由醫保資金支付的物品串換成醫保資金可以報銷的藥品、醫用耗材、物品的;

4、亂收費行為:未按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亂收費、多收費的;

5、違規結算行為:為未簽訂醫保服務協議、暫停醫保服務協議的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

最高獎10萬!舉報這10類行為

針對參保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主要有5類:

1、出借、轉讓本人醫保卡給他人使用的;

2、偽造或者冒用他人醫保卡就醫的;

3、偽造或塗改醫療發票及病歷、處方、費用清單、檢查檢驗報告等醫療文書的;

4、變賣用醫保卡購買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或診療項目的;

5、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保,騙取醫保待遇的。

最高獎10萬!舉報這10類行為

根據《浙江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資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舉報線索經區醫療保障部門查證屬實的,將給予舉報人500元~10萬元不等的獎勵。同時,鼓勵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內部人員進行舉報,舉報線索經區醫療保障部門查證屬實的,可按照標準加倍計算獎勵金額。來電或來訪舉報,舉報電話0576-8910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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