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闆太懂個稅,我真的要吐血了

我的老闆太懂個稅,我真的要吐血了

“二會計,我聽說個人所得稅要彙算,收入沒超12萬就不交稅了?”

“老闆,不是這個意思哦,是收入不超12萬,不論補稅金額多少,都是不需要彙算,也就是不需要再補了”,我認真的回覆道。

“那還不是不交稅嘛,我咋聽這個的意思就是不交稅呢?”

“老闆,我們平時取得這工資薪金等四項綜合所得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年度終了,納稅人需要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彙總,收入減去費用後,適用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

如果你全年綜合所得收入未超12萬,就算你年度有補繳稅款,你也不用再彙算去補這部分了,國家給你免了。

它不是說你就不交稅,你前面每個月領工資時候,公司給你代扣的也不會退你的。

我感覺我解釋的還行。

“哦,原來是這樣,也就是之前如果預扣預繳的是不退的,只是說全年算下來還需要補稅的話,這部分才不用匯算補了。那你這樣說,平時我還扣個啥,等到全年再算,收入未超過12萬,全年就算要補也全免了?”老闆得意的反問道。

“不愧為老闆,腦袋就是轉的快,但是你平時不預扣預繳肯定不行啊,首先它不符合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其次人家也有限制,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的話,是不能適用豁免彙算的,也就是說你平時發放不扣稅,納稅人還得補。”

“那說個屁啊,平時收入都是累算,都算對的,都扣夠了,還能補個啥稅?這個規定不是畫蛇添足嗎?

還有,我平時沒扣對算不算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呢?我依法扣了啊,但是算錯了啊,沒扣對啊”

“這這這,老闆我們可是嚴格扣個稅,咋可能扣不對呢?如果扣不對,故意少扣或者不扣,我個人覺得還是算未依法預扣預繳。

還有人家這個規定也不是畫蛇添足,可能主要也不是僅僅針對單一收入來源的,對於有多處收入,合併一起後導致年適用稅率跳檔需要補稅的,還是很有優勢的政策哦。

你比如一個員工在我們公司每年有5萬工資薪金收入,如果沒有扣除項目,他全年預扣個稅是0,應納稅所得額是負數「5萬-6萬=-1萬」,同時他在A公司也有5萬工資薪金收入,A公司預扣個稅也是0,應納稅所得額是負數「5萬-6萬=-1萬」,但是他全年個人彙總收入10萬,應該繳納個稅(10萬-6萬)=4萬,4萬*10%-2520=1480。

本身他需要補1480的個稅,但是因為他收入未超12萬不用做彙算清繳補稅,所以就節約了。

“哦,你這樣一舉例我就明白了,那是不是你可以通過這個彙算給我看看我公司那些吃裡扒外,在外面搞外快的?你到時候給我彙總一下”

“老闆,你這什麼腦回路哦,你要這麼說,別人還敢讓公司辦理彙算嗎?都自己去彙算了”

“不讓公司辦那不正好嗎?哈哈。

你上次還不是給我吐槽說工作量要增加了嘛,你去公司群放個風,明年3-6月個稅彙算,稅務局系統會統計出所有人除本公司外其他所有收入情況,如果不自行彙算讓工作來做,公司就會取得你的所有收入隱私。

如果自行彙算,單位就只能看到本單位的收入,然後到時候再把如何用APP彙算方法再發布一下,我估計你的工作量會減少很多,如果看到這個還要委託單位彙算的估計也就是隻有單一收入的人,這部分人嘛你彙算起來估計也就沒那麼麻煩了,到時候稅務系統給你設置好,一鍵彙算搞定”

“老闆,你這招絕了,我這就去吹吹風”

“嗯,到時候我看看你是不是自行彙算的,如果你是自行彙算,我就懷疑你在幹兼職會計”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吐血……


來源:二哥稅稅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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