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辭退,自己離職又不甘心,請懂的朋友幫我分析一下,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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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橫下一條心違紀讓公司開除你,否則你就領不了失業保險金,所以說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太過苛刻,有逼良為娼的嫌疑。


修身養性的人


從題主對這個問題的描述,可以看出公司領導在辭退員工的時候,採取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手段,真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一種是給經濟補償金予以辭退,另一種是“吃定”老實善良的人,採取各種手段逼迫員工,希望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公司免付經濟補償金。

這種領導真的讓人無語,可能是“欺軟怕硬”吧!

面對黑心的企業,普通勞動者由於對法律知識的缺乏,很多時候會忍氣吞聲主動離職而去。因此,我為題主現在的不幸遭遇而深表同情和難過,更對這種黑心的企業感到非常的氣憤。

在此呼籲職場中的勞動者,面對公司的違法行為,必須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的為我們維護正當的權益。任何的妥協行為,都是對那些黑心企業的縱容!

那題主現在究竟該怎麼辦呢?接下來我將為你詳細的解答。

一、準確抓住用人單位的違法點,是題主維權的首要前提。

就題主的這個問題來說,企業的違法行為,主要體現在以下3點。

1、增加工作量,不漲工資;

2、把我們派往外地工作;

3、不讓我們休息,沒有周末;

工作量,工作地點,休息時間,在勞動合同中,通常都會有一個規定說明。

這就要求題主應該找到與用人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用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來與自己現在的工作進行一一的對比。

從而找到與勞動合同不相符的具體地方,這個不同點,就是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地方。然後緊緊圍繞這一點來收集公司違法的相關證據材料。

其中公司違反《勞動法》,可能性最高的地方,就是第1、3兩條:增加工作量和沒有休息的時間。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只有題主找到公司違法的關鍵點,才能去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因此下一個環節將圍繞證據材料的收集展開。

二、提前做好公司違法的材料證據收集,並將其固化下來,備走程序所需。

提前做好公司違法的相關證據材料的收集,是增強我們與公司談判協商時的籌碼,更是我們在與公司協商不成,走上仲裁和起訴之路的重要保障。

如果不提前收集好公司違反《勞動法》中,對工作的時間和休息時間具體規定的材料,一旦我們走上了仲裁和訴訟之路,將會讓我們措手不及,可能導致我們的維權失敗。

1、收集好公司增加工作量的具體證據材料。

公司增加工作量,其實就是延長了員工的工作時間。

那題主應該收集好自己平常加班時間的證據材料。例如加班時的處理文件記錄,工作的筆記記錄,以及打卡的記錄。

當然還可以收集好自己在加班時間內,所收發的一些處理電子公文或者郵件。收集的資料越詳盡越好,越能夠證明公司所增加的工作量之大。

2、收集好公司週末加班的相關證據材料。

在這裡所收集的證據材料,則包括週末工作的打卡記錄,週末工作的一些處理文件記錄,工作記錄。

為什麼在這裡沒有說工作的地點問題?主要是因為很多的勞動者手中根本就沒有勞動合同,極有可能用人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中對此做手腳。

而工作量和休息時間,是勞動法所明文規定的,也是用人單位無法更改的一個客觀內容!因此,只有這2點才是最為有利的證據

三、題主這個問題具體的處理方法與步驟。

只要我們前面做好了這兩步,就可以開始主動出擊。具體解決處理的原則宗旨是:本著以協商為主,達成一致的意見!因此處理的步驟分三步走。

1、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工會提出協調處理,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2、調解不成或者不經調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最好是諮詢一下當地的有關專業律師。或者是委託當地的專業律師來負責處理此事,這樣才能最大化的確保我們的自身利益。

好了,我的分析就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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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以這種現象來看,你是想讓你的公司主動提出辭退你,然後給你一筆辛苦多年的違約賠償金。我一個朋友的做法應該能幫到你。

我的這個朋友是做衝床操作工的,平時不大好管理,剛好有一次因為他自己的失誤沖壞了一副模具,公司就想借機在不付違約賠償金的情況下讓他自己走人。於是就說那副模具很貴,讓他出錢把壞的模具修好,要不然他就自己主動離職。並且停了他職,怕他再衝壞別的模具。我的這個朋友也不是個善茬,他看清了公司的意途,但他也想讓公司主動辭退他付他違約賠償金。接著他就很悠閒的了,整天就端個水杯在車間裡到處亂轉找工作中的同事吹牛。有時間還到人事經理那裡去訴苦,說自己生活苦,沒有多餘的錢去修壞的模具,反正都是胡攪蠻纏的話。幾次三番下來,讓公司管理層忍無可忍,付了違約賠償金把他開除了。我的這個朋友是開開心心的走出公司大門口的。

一個公司要管理的員工很多,假如有一個員工不想做了,又整天的去影響到別的員工的工作熱情,那公司就會為了顧全大局把那個不想做的員工掃地出門的,那怕是付違約賠償金。總之一句話,大公司不會給一個小員工一般見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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