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公開招募戰投!快來看看有哪些要求

重整新進展。

4月21日,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發佈了關於招募戰略投資者的公告。

公告指出,為推進方正集團重整工作,管理人擬公開招募戰略投資者。本公告對全體意向戰略投資者同等適用,但並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力。

管理人方面表示,本次招募戰略投資者旨在完成方正集團重整,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優化資產結構、債務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和人員結構,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債務風險,最終打造資產質量優良、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具備可持續盈利能力的企業。

具體的招募條件有三點:

一是戰略投資者應當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並有效存續;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屬於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二是戰略投資者需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三是戰略投資者應當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原則上,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資產總額應不低於500億元或淨資產不低於200億元;在相關產業領域具備優勢戰略地位或具有豐富併購整合經驗的,可適當放寬。

針對後續工作安排,北大方正管理人公佈了五個步驟。

1.盡職調查。意向戰略投資者根據管理人的安排,對方正集團開展盡職調查,並根據管理人要求繳納1億元盡調保證金。管理人有權對意向戰略投資者進行反向盡職調查。

2.提交方案。意向戰略投資者應根據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資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償債方案、產業整合計劃、投資金額、資金來源、報價依據、經營方案、職工安置方案等。

3.遴選。管理人在法院的監督指導下組織遴選工作。管理人將依據投資方案篩選意向戰略投資者,入選者應根據管理人要求繳納投資意向金。管理人可組織主要債權人等有關各方組建遴選委員會,最終確定戰略投資者。

4.簽署協議。戰略投資者確定後,應按照管理人要求籤署相關協議,其投資意向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並在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院裁定批准後轉為投資價款。重整計劃(草案)經法院裁定批准後,各方應按照相關協議及重整計劃的內容履行。

5.退款安排。原則上,不參與下輪程序的意向戰略投資者,管理人將在上輪程序結果確定後退還其盡調保證金或投資意向金(無息),具體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早在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北大方正集團重整。

此前,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4月14日晚間,北大方正的債權人收到了北大方正管理人發佈的通知書,通知書明確了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時間。

通知書顯示,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北大方正重整一案,並指定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管理人。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方正集團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2020年4月30日上午9時30分,採取網絡會議方式召開。

今年3月,北大方正曾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就四項議案以及相關問題進行審議。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彼時會議審議了四項議案,包括關於授權受託管理人參與發行人破產程序的議案,提請債權持有人審議授權受託管理人海通證券代表,統一本議案的債券持有人以受託管理人的名義參與發行人破產程序;關於授權受託管理人代為申報債權的議案;關於壓縮持有人會議議程的議案;關於修改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議案。

彼時在持有人會議上,方正方面代表稱重整目前還處在債務信息收集和整合材料階段。

根據最新披露,截至2020年3月19日,共有26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了27筆債權,申報債權金額共計73.47億元。按照此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公告安排,方正集團的債權人應在4月21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由於已經進入重整程序,北大方正的存續債券也將不再進行個別清償。

4月14日晚間,北大方正發佈公告稱,公司已於2020年2月1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進入重整程序,目前重整工作正在進行中,依據重整相關法律規定,重整期間公司不得個別清償,故公司存續期內的債券均無法兌付兌息。其中涉及“16方正01“、”16方正02“等共24只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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