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區法院:“法官+法官助理”,改革路上的“黃金搭檔”

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民一庭在審理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時,通過法官與法官助理的密切配合,打出了一套“短平快”的組合拳,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3年10月,被告楊某購買了原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房屋一套,並辦理了32萬元的銀行按揭貸款,約定由原告為該貸款承擔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2019年4月起,被告楊某未能按期還款。原告依約承擔保證責任,向銀行償還28萬餘元的貸款本息後,向未央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該套房屋的買賣合同,由被告楊某配合其辦理銀行按揭貸款解押及網籤合同備案註銷手續,並支付違約金。

因無法向被告楊某送達應訴材料,該案分至民一庭繁案組辦理。承辦法官李濤指導法官助理張喆認真查閱案件材料,在原告提交的證據中發現了被告楊某的其他送達地址及聯繫方式,遂立即與其聯繫並完成送達。

4月2日,法官助理張喆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證據交換,確定了爭議焦點。李濤法官根據雙方爭議焦點,確定了調解方向。4月9日,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最終被告楊某當庭向原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支付了代償款、違約金及訴訟費31萬元。

為紮實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未央法院民一庭堅持“簡案快審,繁案精辦”的審判理念,成立了案件繁簡分流小組,確定了案件內部分流方案及考核標準,同時充分發揮法官助理的作用,在法官指導下進行庭前證據交換,歸納爭議焦點,為法官開庭審理打下堅實基礎。今後,該庭將積極探索、大膽嘗試,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為提高審判質效持續發力。

(張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