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報案說被我敲詐勒索,後經法院審理我無罪,對方是否涉嫌誣告?

崔雁翔


這樣的事情,對方是否屬於誣告陷害得以對方進行刑事報案的動機、目的而論。

如果雙方有經濟糾紛的爭議,有引發經濟糾紛的客觀事實,只是對與你的爭議行為性質發生認識錯誤,錯誤地認為你已經觸犯刑法而進行刑事報案,這樣的刑事報案動機和目的很難構成誣告陷害罪。

如果雙方沒有真實的經濟糾紛爭議,對方偽造一個經濟糾紛爭議對你進行刑事控告,這樣的刑事控告的動機和目的就是明顯的誣告陷害,這樣的情況下就可以依法追究其誣告陷害罪。

簡單地說,對方對你刑事控告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如果是因為經濟損失難以挽回而企圖通過刑事控告來對你施加壓力,都很難構成誣告陷害。


不糊塗時塗糊不


如果對方捏造了主要事實,那麼可以算誣告。否則就不算(可能屬於認識錯誤)。

法院判你無罪後,如果之前已被刑事拘留,那麼你可以申請國家賠償,要求國家賠償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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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哥說法


如果存在一個客觀事實,僅僅是當事人對該事實的法律定性理解偏差,那不構成犯罪,如果基本事實是當事人捏造的,肯定涉嫌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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