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中院提出司法建議助力解決執行難

魯網4月15日訊近日,棗莊中院向轄區金融主管部門和轄區各金融機構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金融機構推行送達地址確認書機制,著力解決金融債權案件“送達難”問題,促進金融機構有效預防經營風險。

近年來,棗莊市全市法院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等金融類糾紛案件數量逐年攀升,居高不下,且大量案件的債務人因地址不詳或地址變更導致司法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甚至有的債務人為達到惡意逃廢債的目的,以故意拒接電話、搬離原住所等方式躲避送達,導致法院只能使用公告的方式送達,佔用大量司法資源、拉長辦案週期,給金融機構清收、回籠資金帶來了很大困難。

為解決這一問題,棗莊中院向轄區金融機構提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轄區內金融機構在與客戶簽訂《借款/擔保合同》《信用卡領用協議》時,積極引導其簽訂《送達地址確認書》,明確債權催收、訴訟(仲裁)等文書送達地址,“簽訂送達地址確認書後,如果因當事人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者變更後未及時通知而不能進行郵寄送達,文書被退回之日將視為送達之日。”棗莊中院民二庭副庭長孫夢說。

為便於金融機構迅速落實,棗莊法院還從法律角度設計了《送達地址確認書》格式,隨司法建議書發送給金融機構參考使用。同時,棗莊法院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繫,積極指導其使用《送達地址確認書》,確保取得實效。(通訊員 曹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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