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為幼兒園立法 明確規定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

廣州人大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出爐,共計30個項目

新快報訊 記者沈逸雲報道 自2018年作出促進廣州學前教育普惠優質健康發展的決定後,今年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又將聚焦學前教育。

新快報記者昨天獲悉,《廣州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下稱《計劃》)日前正式出爐。《計劃》透露,今年的立法計劃共30個,其中正式項目17個,預備項目13個。令人關注的是,《廣州市幼兒園條例》被列為正式項目之一,擬於今年7月進行一審。

今年2月、3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對《計劃》作了調整。最終,《計劃》分為正式項目和預備項目,共計30個項目:正式項目17個,其中審議項目12個,備案審查事項2項,提案項目3個;預備項目13個。

針對廣州市幼兒教育歷史欠賬多、公辦資源相對不足、政策保障體系不完善、區域間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突出等問題,從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會圍繞如何促進學前教育發展,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在2018年,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學前教育重大事項並作出《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我市學前教育普惠優質健康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2020年公辦園在園幼兒數佔比達50%、普惠性民辦園佔比達30%,多渠道擴充公辦學前教育資源”的硬性指標。同時,市政府將學前教育納入民生實事中,承諾力爭到2020年,通過加大投入,實現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佔比達50%、普惠性幼兒園佔比達80%的目標。

此外,廣州市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穩步增長,2018、2019年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分別新增3.79萬、5.88萬個。

記者瞭解到,現行《廣州市幼兒教育管理規定》從1997年起開始施行,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和“全面二孩”帶來的影響,部分條款已不能滿足現實需要。今年立法計劃將《廣州市幼兒園條例》作為正式項目的審議項目,將在地方法規層面對廣州市學前教育的性質、政府職責、投入體制、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師資隊伍建設、資源配置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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