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格土地利用總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2號)和《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修改相關工作的通知》(雲國土資規〔2018〕278號)的規定及要求,鎮雄縣人民政府編制完成了《鎮雄縣雨河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1次修改)》、《鎮雄縣以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1次修改)》(以下簡稱《修改方案》)。現將《修改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規劃期限
2015-2020年。
二、規劃修改範圍
雨河鎮規劃修改涉及雨河鎮小洛腳、龍井、雨河3個村委會。以勒鎮規劃修改涉及以勒鎮廟埂、大山、以勒3個村委會。
三、規劃修改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本次擬規劃修改的項目均不符合雨河鎮及以勒鎮現行規劃,根據原國土資源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規定須對雨河鎮及以勒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局部修改,以使項目符合國家政策要求,規劃修改十分必要。
本次規劃修改以雨河鎮及以勒鎮現行規劃評估為前提開展,鎮雄縣雨河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評估報告及鎮雄縣以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評估報告己通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查,評估結論符合開展規劃修改的前提條件,因此本次規劃修改符合評估前置原則及相關法律法規。
四、規劃修改內容
雨河鎮建設用地佈局調整涉及調入城鄉建設用地2.30公頃,不佔用耕地;建設用地性質調整0.05公頃,調出城鄉建設用地總面積2.35公頃。以勒鎮建設用地佈局調整涉及調入總城鄉建設用地2.36公頃,佔用耕地1.20公頃;調出城鄉建設用地總面積2.36公頃。
規劃修改後,雨河鎮及以勒鎮各項規劃目標均滿足修改後的上級下達指標要求。
五、規劃修改批准機關
昭通市人民政府。
六、批准修改文號
昭政復〔2020〕13號、昭政復〔2020〕14號。
七、批准日期
2020年4月27日。
鎮雄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4月28日
審核:馮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