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開過勞務費發票,明年可能會有一筆退稅收入,會計需告知

現在稅務越來越嚴格,企業的支出大部分都是需要有發票的,沒有發票可能就要多繳稅!

比如:農民工打散工賺點錢,企業要求農民工提供勞務發票才給結算工錢!

個人開過勞務費發票,明年可能會有一筆退稅收入,會計需告知


代開發票的時候需要繳納增值稅、附加稅、城建稅、個稅等(單次500元以下全免)。

舉個例子:

農民工聰聰為一家建築公司提供臨時勞務,勞務費是10000.

聰聰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忽略小數點金額)

增值稅(稅率3%):10000÷(1+3%)×3%=291

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291×12%=35

代扣代繳個稅:(10000-291-35)×(1-20%)×20%=1548

如果聰聰2019年綜合收入不超過6萬,那麼1548元的個稅是可以明年3-5月申請退稅的!

聰聰的勞務費是10000元,如果不申請退稅,到手的金額只有10000-291-35-1548=8126元。

現實情況是農民工都要的是稅後工資10000,如果稅後農民工只拿到8126,他們是不願意的!


下面教大家一個小方法,部分企業已經在使用,效果還是可以的,(不是每個企業都適合,請勿噴)

對於建築行業等靈活用工的行業,建議和提供勞務的個人溝通一下,工資分為兩部分給:一部分是企業直接給,剩餘的部分等彙算清繳退稅給!部分建築行業工人,有的是平時支取一部分,剩下的年底給。這種情況下,很多人能夠接受這個方案。

計算方式如下:假設倒推後工資是Y

Y-Y÷(1+3%)×3%×(1+12%)=10000

計算出Y=10337

聰聰需自己繳納增值稅、附加稅:10337÷(1+3%)×3%×(1+12%)=337

聰聰需要代扣個稅:(10337-337)×(1-20%)×20%=1600

企業先支付給聰聰一部分,金額是:10337-1600=8737

聰聰代開發票金額是10337,

聰聰自己繳納增值稅、附加稅金額:337

年終彙算清繳的時候稅局退回個稅1600。

聰聰最後到手金額:

8737-337+1600=10000

最終聰聰能拿到手10000!這樣就可以解決臨時工發票問題了!

提示:此方法需要協商,不是每個企業都可以用的,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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