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這些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

日前,青島交警再次提醒,6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

去年12月1日,山東省正式實施電動車登記掛牌,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登記掛牌時間: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結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辦理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

3、2020年6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過渡期臨時號牌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過渡期內廣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6月1日起,這些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

青島市電動自行車號牌。(資料圖)

掛牌有啥好處?

電動自行車掛牌後,車主才可以自願購買電動自行車保險,保障在使用電動自行車中意外造成自身或第三者的損失。同時,辦理了電動自行車第三者保險的,免費為其安裝電動自行車被盜追蹤芯片,實時定位,降低電動車偷盜案件的發生。

什麼樣的電動車可以掛牌?

1.符合新國標和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都掛正式號牌,正式號牌是綠底白字。

2.既不符合新國標也不符合舊國標的掛臨時號牌,臨時號牌是白底黑字,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不在此次掛牌範圍內,符合條件的請到交警車管所車管大廳辦理。

掛牌流程:

6月1日起,這些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

車主需攜帶以下材料到掛牌網點現場辦理掛牌手續:

車主本人身份證

購車發票或收據等來歷證明

車輛出廠合格證明(即合格證)

需掛牌的電動自行車

舊國標車和申請臨時號牌的,若《合格證》或發票丟失,可提供《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提交身份證明,並核驗車輛或照片後,即可辦理。

新國標車若沒有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或發票,可前往購買車輛的商家,補辦《合格證》和發票。

(內容來源: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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