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揚塵排放管理,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經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四川省強制性地方環境標準《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2682-2020)已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會同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定於2020年9月1日起實施。
《標準》主要有三個特點:
1.適用範圍明確
《標準》規定了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內容,適用於城市建成區、規劃區的各類建設項目施工場地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建設施工過程的揚塵排放管理,明確城鎮和農村區域施工場地參照執行。
2.可操作性強
《標準》緊密結合四川盆地獨有的地形和氣象條件、揚塵排放潛勢及抑塵措施等實際情況,明確了達標技術和監測手段,保證大多數施工單位能夠通過治理實現達標排放。
3.針對性強
四川地域廣闊,不同區域揚塵排放差異較大,施工過程中土石方作業階段和其他施工階段揚塵排放特徵不盡相同,《標準》針對我省實際,分區域分階段針對性地提出排放限值。
本《標準》實施後,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管理將有標準可依,可有效促進施工單位落實抑塵措施、規範建築施工、減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降低汙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對推動揚塵排放持續下降和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支撐。
來源:四川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