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濟南市農村村民自建住房建設技術導則》,明確村民自建房建築基底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70%;每戶總建築面積不大於260平方米;室內外高差應控制在0.45米以內;層高一般不超過3.5米,村民自建房建築層數應控制在三層及以下。
《導則》明確,村民自建房應遵循“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環保”的原則,注重建築質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綜合考慮地質狀況、周邊環境、材料性能、施工技術及本地經驗等因素,滿足村民需求,體現特色風貌。同時,鼓勵濟南市農村村民自建住房採用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式施工。
在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方面,《導則》也明確了用地控制指標。其中規定,城郊村莊中,平原地區人均建設用地不大於9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不大於166平方米,容積率不小於0.5;在山區和丘陵地區,人均建設用地不大於8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不大於133平方米,容積率不小於0.4;在其他村莊,平均地區人均建設用地不大於10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不大於200平方米,容積率不小於0.3。
此外,農村居民點人均建設用地不應超過控制指標的5%。如果超過5%,建議每戶宅基地用地面積減少5平方米;村莊居民點的閒置、空置宅基地數量超過總數的5%,建議不批准新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