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戰爭的“奇略”,動物急先鋒與烈火戰術

古代戰爭的“奇略”,動物急先鋒與烈火戰術

家禽

人與動物簡單來說是馴服與否的關係。

未馴服的動物和人的關係倒也簡單,大多藏在山林間,若生活在沒人煙的地方,則依憑自然法則自生自滅,若不巧遭遇獵人,大多都是被當成果腹的食材。

偶有不小心闖入人類聚集地的,來回周旋,機敏的逃走了,遲鈍的就被獵住了,有的被圈養下來,慢慢沒了野性,有的直接下了湯鍋,見了灶王爺。

古代戰爭的“奇略”,動物急先鋒與烈火戰術

狩獵

被馴服的動物,用處就大得多,除了當做食材,持續提供資源外,還能看家護院,比如農家土狗;賣藝求財,比如街邊耍猴和馬戲團;還能執行任務,比如現代的軍犬和服務犬。

有些真實或者杜撰動物還被人當成用神話包裝過的仙佛,這種情況在古代埃及和印度的最為明顯的,中國古代也有牛頭馬面。

從古代的典籍裡則可看出動物的用處其實不僅於此。古人寫到,古代將領在戰事困頓,兩軍對壘時,將動物作為奇特的戰術運用在戰場上,往往能收到不俗的效果。

古代戰爭的“奇略”,動物急先鋒與烈火戰術

《左傳》曾提到,吳王闔閭在楚軍那裡討了敗仗,退到郢城後忽發奇想,便命令手下將領安排好大象,在象尾綁上可燃物,讓它們在陣前衝鋒。

對方軍隊從未見過動物火海奔湧而來的場景,手足無措,軍心渙散。此外,大象體型巨大,將楚師的陣型衝得四散,吳王的軍隊則在後奮勇殺敵,取得大勝。

《資治通鑑》也有類似的記載,正值戰國,燕國大將樂毅運兵如神,連下齊國七十幾座城池,齊國岌岌可危,就在亡國傾覆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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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齊國田單獻出良策,分裂了燕王與樂毅的關係,於是燕國臨戰換帥。

接著,田單假意營造齊國式微,無力抵抗的氛圍,使得新將領騎卻更加狂妄自大,覺得齊國唾手可得,便放鬆了警惕。

田單看時機已至,便指示屬下牽來許多蠻牛,如法炮製,在牛尾拴上可燃物,甚至稍作升級,在牛角上綁上兩把尖刀,躲閃不及的敵人不是撞死,就是被尖刀刺傷。

加上幾千名懷著一雪前恥之心的急前鋒強襲,燕國軍隊登時大敗如鳥獸散。田單乘勝追擊,奪回了被攻佔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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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驅使動物衝鋒的方法,宋代的邵青也曾用過,雖然他套用了田單的做法,卻沒能控制好牛群,讓火牛衝回了自己的陣營,最後慘敗而歸。

動物豈會甘意衝鋒陷陣?將領豈能僅憑紙上談兵?運籌帷幄,控制馴服才是最深奧的學問。

漢官楊璇舉孝廉,在邊緣的零陵任職太守,這地方也就是現在的永州,永州之野產異蛇,也是我小時候居住的地方。

楊璇仕途不順,又逢土匪作亂,零陵郡兵稀馬瘦,雙拳難敵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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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璇也想到利用動物,不過他和邵青不同,知道應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設計,還設計得頗為周詳。

他遣部下調集來數十輛馬車,在馬身上綁了許多裝有生石灰的破袋,點燃馬車。

馬匹受到驚嚇後,直驅敵陣,生石灰四散,灼傷了許多土匪的眼睛,馬車頃到,樹林到處是火障。

那些土匪沒有行兵打仗的能力,只憑人多勢眾,毫無應變能力,終於被楊璇一舉拿下了。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案例,比如利用小猴子攀高的能力,在它背上捆上可燃物,讓它們吃痛地往高處逃去,不費吹灰之力就將佔據了地勢之險的敵營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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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將領用動物戰術,不是利用它們以身侍火,就是利用它們的身型衝散敵軍。

帶火陷陣的動物幾乎難逃被火反噬的結局,就算沒被火燒死,也在混亂中被士兵殺死。

在他們眼裡,動物是更廉價的兵力,要是驅使士兵捆上火種去襲擊,就不得編造許多義膽忠肝的故事,最後還是免不了被人詬病。

但是動物不一樣,動物的性命不值一提,山野遍地都是。人類雖然也是動物,但終究是自認高等動物的,更何況古人是沒有這種覺悟的。

世人犯錯身死就會被打入畜生道,再有這層迷信加持,自然更加不會有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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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所以古籍在記載這些戰事時,多稱之為奇術,對取勝的將領也多為褒揚。

這種戰術屬於純粹的動物虐待行為,若以上策、中策、下策評價戰術,在現代人眼裡,這無疑是下下之策,也是下三濫的手段。當然,現在這種戰術也不可能在現代戰爭中起到任何效果。

自現代第一部動物保護法從德國推行而來,已經有許多國家逐漸確立了相應的動物保護法或者反虐待動物法,而且針對現代社會養寵需求制定了相關的規則,以維護人與動物之間的平衡。

這並不是部分欠缺思考能力者口中的聖母行徑,而是為了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和人類道德標準的維護的共同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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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並不是很多人知道,德國第一部動物保護法的提出者居然是二戰戰犯希特勒。他塑造了非常熱愛動物的形象,不論是真實意圖還是政治意圖,他確實推動了這一法案的發展。戰後德國的動物保護法也基本因襲了先前的基礎內容。

這本動物保護法討論的內容有禁止用動物做實驗,禁止任何形式和目的的活體解剖,禁止商業動物捕捉,嚴格限制狩獵,屠宰動物必須先麻醉等等,之後更是要求不許活煮魚類,螃蟹,龍蝦等動物,必須先用人道的方式把它們殺死,再進行烹飪。

從中國的角度看,並不是每一條規定都可以被借鑑,但是客觀意義上,一部法律的出臺能保證一定的規範性。


現在的當務之急是不能忽視了許久前就已經草擬的《反虐待動物法》,這部草案已經是閹割版的《動物保護法》,刪去了許多條款,僅僅剩下了最基礎的措施,但至今也無法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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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愛惜動物,不代表他必須是素食主義者,弱肉強食是達爾文社會的基本法則。人類的道德標準抨擊的是出於惡意而虐待動物,以虐殺為樂趣,並且不以為忤的人。

明知道這樣的人心理扭曲,行事惡毒,但是因為他虐殺的在一些人眼裡只是區區動物,不足為懼。所以對面這種人無法可依,無罪可判,直到他狂妄到開始傷人。

古代戰爭的“奇略”,動物急先鋒與烈火戰術

許多人在暗地裡所做過的一切,就算被記錄了,也傳播不到世上所有角落,只要他的檔案清白、沒有案底、沒有懲治、仍然可以搖身一變,成為翩翩君子,窈窕淑女。

不出名的第二天就變了,出名的過幾年仍然還能變,這就是現狀。

該進步,不要倒退,這是最基本的訴求。我們關於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和人類道德標準的維護的共同角力,何時才能見到實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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