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發佈通知:加大疫情期間租金減免力度和電商獎補力度


泉州市發佈通知:加大疫情期間租金減免力度和電商獎補力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福建省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紮實做 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委辦〔2020〕3 號)要求,在《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九條措施的通知》(泉政〔2020〕1 號)的基礎上,增加兩條措施,現補充通知如下:

一、加大租金減免力度。疫情防控期間,對承租市屬國有資泉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泉政〔2020〕2 號 — 2 — 產用於經營性的用房,在減免 1 個月租金的基礎上,再給予 2 個月租金減半。對於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 級、省級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省 級補貼的基礎上,屬地政府再按減免租金總額的 20%給予運營補貼,最高 35 萬元。省級以下的上述載體屬地政府可參照疊加後的標準執行。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科技局、人社局、財政局,各縣(市、 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加大電商獎補力度。對 2020 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 2000 萬元或農 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 500 萬元的企業,按其首季度實際支出網絡 推廣費用發票額 30%給予補助,最高 20 萬元。鼓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對以 9610 海關監管方式出口,2020 年首季度 交易額實現增長的企業,按其首季度交易額的 2%給予補助,最 高 50 萬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9 日

泉州市發佈通知:加大疫情期間租金減免力度和電商獎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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