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推嬰兒車逆穿隧道,危害公共安全

封面評論|推嬰兒車逆穿隧道,危害公共安全

□ 李曉亮

僅這兩天,交通違規各種新聞,就看得你五味雜陳。

法盲者有之,比如昨夜熱聞“恆大宣佈開除于漢超”。事由是“故意塗改車牌,于漢超被拘15日,扣12分”。看過視頻,會更震驚。一位雖不算出名的球星,但好歹供職國內頂級俱樂部的職業球員。不說作為公眾表率,普法先鋒,至少不該有拉低平均智商的奇葩法盲行為吧?

青天白日,大庭廣眾,城市攝像頭遍佈,就在街頭,公然挑釁,塗改車牌。相比超速違規,酒駕撞人明星人物,這簡直是“行為藝術”。迷惑行為,很難解釋。天網之下,這年頭,肇事逃逸都沒意義,何況這和高速路遮牌換牌倒車逆行等蠢行,毫無二致。

如認真溫習過駕考科目一,也知此等行為,何等惡劣。有頭有臉的所謂公眾人物,若對交法認知和日常駕駛,都如此不堪,可想而知,廣大民眾法律素養更堪憂。

同一時間,又一“難友”,也足夠吸睛:“人是無證的,車是報廢的,前車牌是撿的,後車牌是畫的”。事發地,河北唐山。無證、無牌、塗改、報廢車,一個豪華違法套餐,一人集齊所有惡習。但或因是無名之輩,“交管部門對其做出罰款2000元、扣留機動車並強制報廢的處罰”。

于漢超一個疑似塗抹,就換來半月拘留,這位無證駕報廢車,前後車牌全手工撿制,竟兩千罰款就解決?這種“看人下菜”,執法全憑心情的過度自由裁量,或也是至今各地“超速逆行闖紅燈”等駕駛惡習氾濫的主因吧?

再看更狠的,今日兩段“心驚視頻”刷屏。一是“金華3歲幼童車流中穿行,交警逆流救援”。一是“驚險!女子推嬰兒車隧道內逆行 幸好車主及時剎車”。兩個都看得人倒吸涼氣。三歲孩駕童車,車流中亂穿。過往車紛紛閃避,險象環生。交警逆流營救,無人不後怕。監護人全無蹤影,這樣的監護失職,若造成重大傷亡,害人害己,必嚴厲究責。

而推嬰兒車逆穿隧道,更是讓所有人有心理陰影。幸虧車主文明駕駛,進出隧道減速,更重要或還是車好,有應急輔助駕駛系統,否則在明暗交替視覺適應期,人力很難反應及時,一腳剎死。這種將馬路當客廳,推嬰兒佔道逆行,不只是素質問題,而是危及嬰兒,更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究責也不該批評了事,更不能不告不究,不了了之。

沒有執法倒逼,則類似隧道逆行遛娃,任由童車遊車流的馬大哈監護人,就不會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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