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想以本人名義向銀行貸款10萬元做生意,我能不能答應?

柳鄉人


最好是不要答應。

第一,同事以你的名義,那麼一切貸款資料都是你提供的,都是你作為借款人簽字,所以這個債務就是你的。你借錢出來給別人用或者做什麼別的,都是你自己的事,到時候還款責任還是你的,如果還不上錢,那麼銀行會找你要錢,不還的話就會起訴你,再還不上就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可以說非常不划算。

第二,因為債務是你的,還不上錢,你即使跟銀行說是同事用的,銀行一樣會找你要,不管你同事是否能還給你錢,你都要先償還了銀行的債務,然後才是你去向同事追償。即使你同事一直還款,萬一哪個月逾期了,可都是你的徵信出問題。

第三,對於這種情況,建議一定要拒絕,如果結婚了,可以說另一半不同意,因為這債務可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半可不想背上這個債務。如果沒結婚呢,就說會影響以後自己買房,買不了房怎麼結婚?


濟南郜律師


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答應!


山居秋民


給你講一個真實的案例吧:某女工在一家洗車廠打工,老闆以辦理個人商業保險的名義,把該女工的身份證拿走,私下辦理了銀行信用卡。現因對方透支二十萬元,銀行向該女工索要透支款項及利息。雖然這名女工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為自己討還公道,但期間所費的周折,足以讓人身心俱疲。

(要過雲淡風輕的日子,最好別給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煩!)

就你提出的這個問題來看,遠比這名女工的情況更糟糕,以你的名義貸款,並且你本人知情,實際上等於你本人在貸款。如果對方一旦做生意失敗,這筆錢,從法律角度講,就應該由你本人償還。

如果你不想鬧得家裡雞飛狗跳,不想掏一筆冤枉錢,還是別當這樣的好人了吧,好面子可以,前提是: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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