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繳納社保,找哪個部門投訴,離職好維權還是在職好維權?

一德行天下


12333電話投訴,勞動行政服務中心現場投訴,不建議仲裁,基本沒用。誰找事誰舉證很難,單位一群人你一個人輸贏早以註定,協商解決是最好的途徑,無結果任倒黴吧!


回憶童年往事sa


公司不給繳納社保,找哪個部門投訴,離職好維權還是在職好維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的社會保險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因此對於公司不給繳納社保的投訴部門,應該是公司註冊地所在的縣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按照社保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從社保法規定的工作職責來看,社保部門是屬於社保法的執行和監督單位,社保法也賦予了社保行政部門相應的監督和管理權力。所以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的,應當向參保地或是公司註冊地縣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有社會保險監督科,有勞動監察大隊。當然主要的受理部門還是社保監督科。當然投訴的方法可以是書面投訴,也可以是網上投訴,在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上,一般都有專門的舉報或是投訴入口,可以點擊相應的入口以後,就可以上傳相關的投訴舉報材料,這是非常方便的。

投訴的時間是在在職時投訴還是離職時投訴,這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在職時投訴成功率更高一些,社保部門也更容易受理,而且受理以後,只要通過調查核實清楚情況以後,可以立即責成用人單位為職工補繳職工在職期間的社保費用。當然在職時投訴還是有風險的,如果用人單位知道是你投訴的,可能以後也無法再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這就意味著自己有可能失業,但是好處是除了單位要為你補繳社保以外,你還可以獲得單位因為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而離職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補繳了失業保險,還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

如果是離職後投訴,好處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而離職,在離職要求或是原因上就要寫明由於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根據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離職,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和辦理失業保險金。如果投訴成功,也會責成用人單位為你補交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由於補交也需要補繳失業保險,只要補繳了失業保險,同樣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 。離職後投訴的,可以邊找工作邊投訴,不影響自己的就業選擇,也不會遭到公司的打擊報復,也許效果會更好一些。

綜上所述,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需要向公司註冊地的縣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至於是在職時投訴還是離職時投訴,要從投訴者的權益維護和個人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在職時投訴可以和單位溝通,人社部門受理的幾率更高,離職後投訴,收集證據可能相對困難,但是靈活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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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在準備離職時進行維權。畢竟受疫情等多方面影響,有工作能穩定實屬不易。

為什麼建議準備離職時進行維權呢?

原因是:《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二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單位與您的用工在持續狀態,自終止關係開始兩年計算,但是個人建議這個時間儘量從簽訂合同開始不要超過兩年,因為各地社保把握尺度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這段工作期間,相關佐證材料留好,包括打卡記錄啊,工資流水啊,簽訂的勞動合同等,將來都可以作為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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