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註冊發行中期票據的公告

證券簡稱:興發集團 證券代碼:600141 公告編號:臨2020-03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九屆二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註冊發行中期票據的議案》。為滿足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優化債務結構,根據《公司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擬申請在境內發行中期票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擬發行中期票據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10億元)。

(二)發行期限:不超過3年(含3年),具體發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註冊的期限為準。

(三)發行時間:公司將根據實際資金需求與市場利率情況,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批准的有效期內擇機一次或者分期發行。

(四)發行方式:由承銷商組織承銷團,通過簿記建檔、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

(五)承銷方式:由承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

(六)發行利率:按面值發行,發行利率根據各期發行時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市場狀況,以簿記建檔的結果最終確定。

(七)發行對象:面向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購買者除外)發行。

(八)募集資金用途: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為保證中期票據的發行工作順利進行,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胡坤裔先生辦理本次發行的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一)根據市場條件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全權決定本次發行中期票據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確定承銷銀行、具體發行時機、發行批次、發行數量、發行利率等,並辦理相關手續及進行相關的信息披露。

(二)在公司發行本次中期票據的過程中,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本次發行中期票據的申請文件、募集說明書、發行公告、承銷協議和承諾函等。

(三)在監管政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由公司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可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發行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次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審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據的發行方案及授權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並需獲得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接受註冊,具體發行方案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註冊通知書為準。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披露本次中期票據的註冊發行情況。

特此公告。

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2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