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債後被起訴,股東不作為,法人代表不是股東被限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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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經負債,有限責任公司的話可以申請破產清算,股東以註冊資本為限承擔所有債務,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也被限高,如果虧損的責任不在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因為別人起訴了公司,公司沒有資產償還,又沒有申請破產所以法定代表人列入被執行人範圍,建議找專業商務律師,走破產清算程序。所以掛名法定代表人也是存在很大的風險。


股權商學


公司欠債,經法院判決後,進入執行程序還不執行,那麼法院可以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這符合目前的法律規定。

有以下種辦法可以處理:

1、如果公司有資產可以還債,那麼儘快變賣資產償還債務。

2、如果公司沒有資產,或者已經資不抵債,那麼可以申請破產清算。

3、如果股東沒有繳足出資,可以要求股東拿錢出來還債。

4、辭去法定代表人。可行性歡迎討論!



杜哥說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規定,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以單位財產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如因私以個人財產實施相關消費行為,需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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