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熔爐》到《嘉年華》,再到鮑毓明案,戲裡戲外,基本上有一個相同點:施暴者是這個有權有勢的惡魔,而受害者也是這個社會處於弱勢地位的羔羊。
《熔爐》裡的施暴者是特殊學校的校長,用複雜利益的關係,為自己在當地編織了一張保護網,《嘉年華》裡的施暴者是當地商會的會長,事件曝光之後依然能夠買通警察絲毫不作為,買通醫生做假證。
如今的鮑毓明也是如此的手段。事件曝光之後,受害人多地報案,莫名其妙被撤案,並且有人口口聲聲為其辯護沒有強暴;下流無恥的媒體說是讓子彈再飛一會,然後隨手就拋出了一篇為施暴者洗白的特約稿。
“這個世界是美好的,值得為之奮鬥,我只同意後半句”,“我們努力奮鬥,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世界改變我們”,這一次,我全部同意。
從魯迅的時代到我們的時代,每一次只要有觸碰社會倫理底線的事件爆發,總會有吃人血饅頭的人,但是也有為民請命的人。
我們這些普普通通的人,做不到用一己之力改變這骯髒的一切,卻可以勇敢地站出來為發一次聲音,那怕這聲音微不足道,如果這個世界是惡魔的世界,你我就是惡魔的幫兇,並最終也被惡魔吞噬。
《熔爐》上映之後,在韓國引發了巨大的反響,政府甚至鑑於此,完善了法律的漏洞,防止此類事件,在現實中繼續發生,這就是電影改變現實。
《熔爐》在國內的反映也是強烈,但是依然只不過是網友們的強烈,並沒有引起整個社會的重視。當然了一部揭露外國黑暗的電影,又怎麼會引起大眾的普遍重視,可我們的兒童和韓國的兒童一樣,成長的道路上依然會遇到相同的問題。
我們的兒童其實早就遇到了和韓國兒童相同的問題,在這之前媒體已經曝光很多起類似案件。韓國政府當年遇到了這樣的社會問題,選擇了直面傷疤,並且制訂了一部法律。我們的政府也正在努力,最高法和公安部已經派監督員趕赴山東,並且表態要將這一案件辦成標本。
如今的問題是,惡魔是一位有經驗的惡魔,並且熟知我國的法律,懂得利用漏洞規避自己的風險,以此進行反偵察,給辦案人員帶來一定的難度。
《熔爐》裡的惡魔亦是如此。他能夠買通警察,也能夠買通法官,並且利用金錢賄賂律師,還用金錢打發受害者的父母,因為經濟的拮据,這些父母也會選擇拿錢之後進行私了。
《嘉年華》裡,惡魔也是同樣的手段。他先是賄賂了警察,然後買通醫生做假證,還有用錢打發了受害女孩的父母。眼看著惡魔就要隻手遮天了,史可飾演的女律師卻堅持了自己的職業選擇,最終通過靠近文琪飾演的酒店前臺女孩一步步進行小心地取證。
然而出於諷刺的是,酒店的這個前臺女孩並不是通過出於正義來配合女律師,而是出於自己人身安全的考慮。
面對此類案件,取證難無疑最大的核心問題,一旦沒有十足的證據,惡魔依然能夠逍遙法外,等事情的輿論熱度過去了,也就不了了之。
煙臺的惡魔現在是一口咬定,女孩已經年滿十四歲,我國法律規定對方年滿十四歲,如果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就構不成強j罪。
那麼現在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女孩是不是自願的問題,對此惡魔又解釋說他和女孩不是養父女的關係,而是情侶的關係,這顯然就是在熟知法律的情況進行自我規避了。
從媒體現在報道各種信息可以看出,女孩和惡魔確實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這其中還包括女孩的親生母親,這三人之間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有待進一步調查。
《熔爐》裡那些受害者的父母出於生存條件的限制選擇了和惡魔私了,從窮人的角度來看,這可以理解。《嘉年華》裡有一個女孩的父母,主動把孩子送給惡魔扶養,美其名曰認乾爹,出了事之後自認倒黴,選擇了息事寧人,這就讓人不能理解了。
這就完全是把孩子當作了獲取利益的工具,說的更難聽一點,就是讓孩子出來賣了,賣得好一點,所有人都好,賣得不好了就曝光到社會上,準備魚死網破了,惡魔們是玩高興了,那孩子呢?那社會呢?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無數的案件已經表明,這個世界有些人根本不是什麼父母,而是衣冠禽獸,配合著惡魔進行骯髒的交易。
《熔爐》裡受害者的家庭是因為貧困才把孩子送到特殊教育學校;《嘉年華》裡受害者的遭遇則完全是父母的不稱職,一對父母是小人,另一對是賤人;而如今煙臺女孩的這個母親又是什麼呢?
無數的案件表明,破碎的家庭是一切罪惡的起源,但是世界上就是很多人沒有家,那麼政府就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照顧生命的成長,如此苦難的生命在無人知曉的角落裡才能開出嬌豔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