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516家公司被認定為虛開發票,存在什麼刑事責任風險

佛山516家公司被認定為虛開發票,存在什麼刑事責任風險

何觀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辯護律師、稅務犯罪辯護律師

佛山516家公司被認定為虛開發票,存在什麼刑事責任風險


2020年4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佈了一批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其中,佛山市共有516家公司對外開具發票的行為,被稅務機關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認定為虛開發票。


佛山516家公司被認定為虛開發票,存在什麼刑事責任風險


這些公司涉及到各個行業,諸如:廣告類、建築工程類、管理諮詢類、貿易類、醫療器械類、運輸類、科技類,等等。

這些公司對外虛開普通發票的票面額累計從幾十萬元到千萬元,其中票面額累計最大的是佛山柯某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間,對外虛開普通發票174份,票面額累計為1617.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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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普通發票存在什麼刑事責任風險

《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公通字[2011]47號)第二條的規定:“虛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因此,對於虛開普通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以虛開發票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的規定,虛開發票罪有兩個量刑檔次:一是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二是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比較好認定,以虛開發票罪的立案追訴標準為準,但是,“情節特別嚴重”該如何認定呢?票面額累計多少會被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呢?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蒐集了佛山地區虛開發票罪的裁判案例,探詢虛開發票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

1.1.案例一:羅某某虛開發票案

1.2.案號: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9)粵0608刑初332號

1.3.基本案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羅某某從2013年開始經營佛山市高明區揚某農副產品加工廠(以下簡稱“揚某加工廠”),經營內容包括加工、銷售農副產品。……經查實,鍾某某等24人從未向任何人出售過涉案農產品。羅某某以這24人的名義,開具了共計52張農副產品普通發票,票面金額總計人民幣22081927元

1.4.裁判理由:本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某無視國家法律,虛開發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羅某某犯虛開發票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羅某某經電話傳喚主動到案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故本院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羅某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羅某某具有自首情節,請求法院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合理,本院予以採納。對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羅某某存在真實貨物交易的情節,本院在量刑上予以考慮。……判決如下:被告人羅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2.1.案例二:蕭某某虛開發票案

2.2.案號: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粵0606刑初2741號

2.3.基本案情:2015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蕭某某利用委託其代理建帳的公司將公章、發票專用章、稅控盤、數字證書等存放在其經營的誠和企業諮詢服務中心的便利,在未發生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未經委託代理公司的同意,

為他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共計1150份,發票金額累計7630007.78元人民幣

2.4.裁判理由:本院認為,被告人蕭某某無視國家法律,違反發票管理規定,虛開發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蕭某某犯虛開發票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蕭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蕭某某在案發後能積極繳髒,可酌情對被告人蕭某某從輕處罰。對於辯護人所提對被告人被告人蕭某某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有鑑於本案犯罪時間跨度大以及虛開發票數量、金額等犯罪情節,本院認為對被告人蕭某某不宜適用緩刑。對於辯護人所提其餘各項辯護意見,經查屬實,本院予以採納。……判決如下:一、被告人蕭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3.1.案例三:黃某某虛開發票案

3.2.案號: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7)粵0606刑初59號

3.3.基本案情:2013年5月,永某公司準備承接一個4000萬元的工程,時任該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長的被告人黃某某授意時任該公司財務的黃某某(另案處理)購買低於市面稅點的發票,黃某某遂聯繫詹某(另案處理)要求對方開具票面金額為人民幣2000萬元的廣東增值稅普通發票。……黃某某、黃彩顏在收到上述發票後,由於上述工程沒有談成,直至被查獲,發票一直放於公司沒有入賬使用。

3.4.裁判理由:本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某無視國家法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發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某某犯虛開發票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黃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辯護人提出的全部辯護意見,經查屬實,本院均予以採納。……判決如下:被告人黃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4.1.案例四:謝某乙虛開發票案

4.2.案號: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6)粵0604刑初1022號

4.3.基本案情:被告人謝某乙於2013年期間為江門市蓬江區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門某某公司”)採購陶瓷產品。應江門某某公司經理李某(另案處理)的要求,被告人謝某乙在江門某某公司沒有與廣東某某陶瓷有限公司發生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在佛山市禪城區石灣沙崗農業銀行附近以開票金額0.3%的價格向“蘇小姐”(另案處理)購買取得20張廣東增值稅普通發票(銷貨單位名稱“廣東某某陶瓷有限公司”,購貨單位名稱“江門市蓬江區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價稅金額合計為人民幣5670300元,並交付給江門某某公司用於入賬。

4.4.裁判理由:本院認為,被告人謝某乙為他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涉及票面價稅金額合計人民幣567030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謝某乙犯罪後主動歸案,並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建議判處被告人謝某乙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量刑意見成立,本院予以採納。辯護人以被告人謝某乙是初犯、有自首情節為由,請求對其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成立,本院予以採納。……判決如下:被告人謝某乙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從上述佛山地區的四個案例來看,無論虛開發票的票面額累計是五百多萬元,還是高至兩千多萬元,都只是認定為“情節嚴重”,但並不能就此認為“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是在兩千萬元以上,因為有些地區存在將票面額五百萬元至兩千萬元之間的數額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例如: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的瞿某虛開發票案【(2019)滬0106刑初171號】,瞿某讓他人為自己虛開普通發票共計14份,價稅合計人民幣5838100元而被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後瞿某因犯虛開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這些情況說明了各個地區的法院對於虛開發票罪的量刑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容易導致量刑的畸輕畸重,因此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完善虛開發票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關鍵詞】何觀舒律師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辯護律師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稅務犯罪辯護律師 虛開發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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